第214节(3 / 3)
为他向公司求过情,但这是因为我们之间的情人关系,并不是为了钱。”周英琪辩解道。
“但是在处罚过后,赵晓杰给你转了三笔款,一笔是四十万元,一笔五十万元,还有一笔是三十万元,一共一百二十万元。他为什么给你钱?”检察员质问道。
“因为当时我们住在一起,的吃喝花销都是混在一起的。他给我钱是为了维系我们之间的关系。”周英琪暗道:真被方律师说对了,检察员果然问了这个问题。
“二零一一年三月和二零一四年六月,赵晓杰分别给你三百一十万元和二百万元,这两笔是什么钱?”检察员问道。
“第一笔是他给我买房的钱,我们准备在他离婚后,买婚房结婚。第二笔是分手费。”周英琪道。
“但是根据我们调查,当时你并未买房。”检察员道。
“没买房是因为他一直没离婚,我们无法结婚。”周英琪道。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院道。
“被告人周英琪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
“需要发问。”方轶清了清嗓子道:“被告人周英琪,你与赵晓杰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情人关系。”周英琪道。
“你们什么时间确定的情人关系?”方轶道。
“二零零九年十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周英琪道。
“你们的关系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方轶问道。
“反对!审判长,公诉人认为辩护人提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检察员道。
“审判长,我问的问题有助于理清案件事实,并非与案件无关。”方轶争辩道。
“辩护人继续发问。”审判长与两旁的法官低语了几句后,说道。
“被告人,请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方轶道。
“我们已经开始谈婚论嫁,平时吃喝住都在一起,他的工资和奖金都由我掌控。我们不分彼此。”周英琪道。
“赵晓杰第一次给你转钱,让你帮他周旋升迁之事,是在你们确定情人关系之前还是之后?”方轶问道。
“是在确定情人关系之后。”周英琪道。
“现在你们的关系处于什么状态?”方轶问道。
“我们在二零一四年六月底的时候分手了。”周英琪道。
“你们为什么分手?”方轶问道。
“因为我催促他离婚,但是他老婆不离,他几次起诉离婚都被法院驳回了。后来我发现他越来越贪,而且脾气也越来越大,我们大吵一架就分了。”周英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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