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3 / 3)
后期辩护方案定好后,我会再来会见。”
离开看守所后,方轶发现有个未接来电,是刘珊珊打来的,他回了过去,刘珊珊盛情约他到市里的一家饭店吃饭,边吃边谈。方轶看了看时间,赶了过去。
方轶进入饭店时,刘华山眉头紧锁和刘珊珊正在说着什么。
“方律师,我母亲情况怎么样?”众人点完菜,刘珊珊问道。
“你母亲精神状态挺好的,根据她所讲,现在兰英公司仍然拖欠材料商和加工方八十二万元左右。”方轶道。
“这钱,我们要是帮我妈还上,法院会不会考虑下,少判我妈几年?”刘珊珊问道。
“如果把债务都偿还了,尽最大力量减少债权人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是会考虑的。如果债权人能出具谅解书,效果会更好。”方轶道。
“好,这事我们来想办法。”刘华山听说还清债务对媳妇的案子有利,急忙道。
“下午我会去法院阅卷,过几天我会联系你们,告诉你们最后的辩护方案。”方轶道。
当方轶从隔壁市回到律所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回来后,趁着脑中会见的内容尚有印象,方轶开始加班一边翻看案卷一边回忆在看守所会见时钟兰英所说内容,找出其中的差异,进行分析和确认。
办案子时当事人说的话是不能全信的,他们说的话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主观性很强,而实际上很多内容会与事实有出入,这需要律师利用生活常识和案卷中的证据去验证和比对。
当然在公诉机关没有证据,当事人也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方轶是很愿意相信当事人的话的,而且也会尽全力为当事人开拓。毕竟律师的辩护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说的直白点,是为了让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既然都没有证据,那么法院就不应该处罚当事人,只动嘴皮子没有证据是不能定罪的。
四天后,刘珊珊和刘华山再次走进律所会议室,今天是方轶约他们过来的,这几天方轶已经捋清了整个事情的脉络,也查了相关资料,并确定了辩护方案。
“方律师,事情怎么样?”方轶一进会议室,刘珊珊急切的问道。
“我已经看了公诉机关提供的案卷材料,初步判断,检察院指控您母亲的罪名(合同诈骗罪,个人犯罪)不能成立。但是您母亲的兰英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您母亲钟兰英作为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方轶道。
“方律师,这是不是之前您说的那个公司犯罪?”刘华山问道。
“是的,我认为该案属于公司犯罪,不属于个人犯罪。”方轶道。
“那我妈妈会被判几年?”刘珊珊问道。
“具体量刑还要看法官怎么看待这个案子。前几天我想去检察院跟负责本案的检察员沟通下案情,但是检察员说他很忙,要出差,没时间接待。让我把律师意见邮寄给他。
您看这是我的通话记录,我录了音。可以放给你们听下。”方轶说着就要放录音。
“方律师,不用了,我们相信您。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刘华山一笑道。
方轶录音不是为了对付检察员,而是为了向当事人展示所做工作,以免当事人觉得律师拿钱不办事。
“那好吧,律师意见我已经邮寄给检察员了。不过我估计检察院不会采纳我的意见,否则他们就不会是这个态度了。
对了,欠款的偿还情况怎么样了?”方轶收起手机道。
“我们已经筹集了不少款项,还有一点资金缺口,下周应该就能全部凑齐还给材料商和加工方。之前我们跟对方沟通过来,对方说如果赔偿他们的全部损失,可以考虑出具谅解书。”刘珊珊道。
“嗯,一周后开庭,如果可能的话,尽量在开庭前还清全部欠款。”方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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