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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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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轶刚回到工位,欧阳杰便打来了电话,让方轶帮他找一位做非诉的律师,他通过他父亲的关系拿到了一个法律尽调项目,费用十万元,在外省。

方轶想起了司马君律师,要说专业能力司马律师肯定是没的说,就是一张扑克牌脸,让人感觉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有些不太适应。方轶试着给她发了微信,不一会儿,司马君给他回信:可以接,需面谈。

方轶将司马君介绍给欧阳杰后没两天,欧阳杰传来消息,合作谈成了。随后在电话中欧阳杰问方轶:“司马律师的脸部肌肉是不是受过伤,动过手术?”

方轶一头雾水道:“怎么啦?”

“我跟她谈了一个多小时,她那张脸就跟带了面具似的,压根就没感情变化,我都不知道她是高兴还是不满。

我弱弱的问一句,司马律师会笑吗?”欧阳杰问道。

方轶没想到欧阳杰会这么八卦。是啊!司马君律师会笑吗?方轶突然想起好像见她笑过,挺好看的!

很快,钟兰英的案子开庭了,开庭地点:隔壁市的区法院,第十八法庭,时间早上九点半。

上面坐着一位戴眼镜,身材消瘦的男法官,该案由他独任审理,检察员是两位女性。旁听席上有十来个人,刘家父女坐在当中。

被告人钟兰英坐在被告席上,显得很淡定,面无表情的听着检察员宣读起诉书。

“……被害单位多次上门催讨拖欠的款项,钟兰英以尚未收到货款为由拒不支付各被害单位合计价值人民币九十余万元的原材料货款及加工费等款项。

随后,被告人钟兰英将兰英公司账户内的资金分批转入个人账户,或以差旅费等名义提取现金,利用上述方式转移公司财产。

案发后,钟兰英支付部分货款后仍造成被害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合计八十二万余元。在本案开庭前,钟兰英的家属积极筹款八十二万四千元退赔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我们认为,被告人钟兰英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考虑她的犯罪事实、情节、犯罪数额、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退赔经济损失等情况,建议判处被告人钟兰英十年有期徒刑。完毕。”说完,女检察员放下了起诉书。

“被告人钟兰英,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男法官问道。

“我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对罪名有异议,我本人没有犯罪的故意,合同是公司签署的,我只是公司的股东及实际负责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钟兰英淡定道。

毕竟她做了那么多年的生意,年岁大了,经得多见的也多,心里素质好。虽然不想坐牢,但事已至此,坐在法庭上,她也只能接受法律的惩罚,只盼法院少判几年。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男法官道。

“被告人钟兰英,在被害单位上门找你所要拖欠的加工费和材料款时,兰英公司是否已经收到货款?”女检察员问道。

“收到了。”钟兰英道。

“既然收到了货款,为什么不支付被害单位。”女检察员问道。

“因为,过年前这段时间很多单位需要过桥资金,我想趁这段时间让兰英公司多赚点钱。”钟兰英道。

“你是怎么隐匿兰英公司资金的?”女检察员问道。

“我通过做假账的方式将兰英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又通过报销差旅费的方式支取了一部分现金。”钟兰英道。

“报销的费用有多少?”女检察员问道。

“很少,大约有一两万的样子,我记不清了。”钟兰英想了想道。

“兰英公司有几个股东?平时谁负责经营?”女检察员问道。

“兰英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只有我一个股东,由我任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公司我说了算。”钟兰英道。

“审判员,我问完了!”女检察员道。

“下面由被告人钟兰英的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男法官道。

“被告人钟兰英,你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财物制度?”方轶问道。

“有,我们每年按时向税务机关报税,有两名财物人员,平时都是按照要求进行的财务管理。”钟兰英道。

“是否经常有股东或者高管向公司借款?”方轶问道。

“兰英公司有报销和借款制度,平时很少有高管向公司借款,员工出差时有提前支取费用的情况。但是后期会提交相应的发票进行财务处理。”钟兰英道。

“你把兰英公司的资金转到个人账户上后,是否存在支付情况?有没有利用这笔资金进行消费?”方轶问道。

钟兰英通过报销差旅费的方式支取的现金仅有一两万,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方轶把重点放在了银行账户的资金上。

“没有,这年头实体企业不好做,我们公司赚点钱除了发员工工资和付房租外,其实剩下不了多少钱。所以这笔资金虽然进入了我个人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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