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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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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好点了吗?〉

参加完侑真的告别式之后,我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身上借来的黑色西装。

这天没有戏剧般的下着毛毛细雨,也没有西洋那种庄严的入土仪式,更看不见多到像是万花盛放一样的黑色洋伞。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晴朗好天气,大家穿着简单暗色套装,因为没有下雨所以也看不到任何一把伞。总之,就是一场很台湾味的告别式。

参加的亲友不算多,可以说是相当少,看起来侑真的亲朋好友真的很少,他们也好像嫌这太麻烦了,而一副想要尽早草草结束的样子。

然后你知道吗?我很恼火,一个如此年轻的亲戚就这么因病逝世了,他们却一点感觉也没有,这还算是人吗?

「这种人死了也不足惜。」

「干嘛这样讲?人家说死者为大啊……」

「她连自己母亲的告别式都没有来参加,这种女人走了也不足惜!」

「好了啦,别再说了,小心被人家……」

我握紧拳头,深知凭藉着一己之力动摇不了这个现况之下,在所有流程都结束了之后便立即离开火化厂,点起这半年来习以为常的香菸,然后小心翼翼地将脱下的西装外套扔上机车座椅,以免沾到太多我的菸味。

我好像还没有解释那通讯息究竟是什么,对吧?

那是在告别式之后没有多久的事情,我还叼着菸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那是自从新时代的相遇以来,家伶第一次传讯息给我。

【我很好,怎么这么问?】

输入完毕之后,我便将手机放在西装外套上头,自顾自地抽着菸。

其实菸很臭,会在这个时候选择抽它的原因,只在于我认为一个人当有任何烦恼时,只要点根菸,它们就会随着屡屡白烟散去,如梦一般地烟消云散。但现实里有这么美吗?我可以告诉你:放屁!

就像心情不好时要喝酒,越喝却会越愁一样,对事情一点帮助也没有。那为什么还要这么做?我想理由就是很单纯想要找一个短暂的心之归宿而已,儘管这对事情一点帮助都没有。

〈因为那天在新时代家乐福,你看起来很不舒服。〉

原来她是认得我的,我没有被家伶给忘记,这么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在短时间里接受了这么多打击之下,就算是家伶也难以让我立刻转换心情。

【我还以为,你完全把我忘了。】

坐在机车的后座上,一面叼着菸,一面看着手机的来讯显示。

〈还敢说,我才以为你根本就不想理我了。〉

【那倒是不至于。】

〈亏我还为了不舒服的你,和育嘉说要提早走的。〉

【跟这有什么关係?】

〈因为,如果说我们还要继续逛,你肯定不会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提早离场吧?〉

咬起香菸,这才意识到原来家伶是因为察觉到我的身体不适,所以才会提出要先离开的要求?结果那时候根本就不是什么刚刚好,而是我从头到尾都被她给看穿了。

『哼哼……』我冷笑了几声,登时觉得自己真的很蠢。

〈我们下个礼拜要去天马牧场还有后里骑脚踏车,你想要一起来吗?〉

这又是代表什么?我们?所以我会见到志豪吗?去那边看着他们手牵着手恩爱的模样吗?这就好像在打落水狗一样,就算很可怜,同时却也很可悲,我几乎觉得自己的眼神,就像期望得到疼爱的小狗一样楚楚可怜,我耻笑着这种令人感到愤恨的自己。

而你知道吗?我人就在后里,刚参加完一场很特别的人──她的告别式。

收起手机后,便一手弹走烟蒂,接着穿起西装外套、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并发动机车引擎出发回家。

其实打档车和以前的小125有别之处,在于前者给了我一种追逐风的感受,而后者却只像是代步用的小机车一样,就算数差不多,骑乘起来的感受却截然不同。

用台湾味一点的形容法来形容,就是:懒叫比鸡腿。

『谢了,这真帮了大忙。』

回家以前,我顺道去了一趟老闆的修车厂,因为西装外套是和一个在这边的老朋友借的,而这种昂贵的东西用完了就应该尽早交还回去才对。

「三八啦!如果这点忙都帮不上,那兄弟也不用做了!」

理有三分头的这个瘦皮猴从以前就被我叫做干譙龙,他是从前跟着老闆一起闯荡的好兄弟之一,同时和我算是拜把的。虽然他年纪比我大,却总是我在指使他,这点确实让人感到嗤之以鼻。

「进行得顺利吗?」

他这个人的优点就是──菸不碰、酒小酌;毒不沾、拒檳榔。所以这傢伙和我相当投缘,但由于他太会譙脏话了,所以才被我用干譙龙取代原本的绰号。

『总算是顺利结束了,只不过亲友不是很领情,大概是交情不深的缘故。』

事实是什么,从那几个参加者的对话中其实能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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