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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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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荷香一个少妇也和那些少年男女一样,被那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人口贩子捉了去?”四郎有点想不通。

“山里人结婚都早,荷香的儿子才丁点大,估计她最多也就十八九岁,加上人又长得不错,会被那伙专门掳掠姣女丽童的人看中实属寻常。”站在一旁的槐大忽然出声说道:“我记得当日正是拜太岁的谷神节,那女人说要上山去找道士祈福,在我们遭遇僵尸围攻之前就走了吧?那两个道士和白桥镇当年少男少女失踪之事脱不了干系,不论这荷香有什么算计,都是与虎谋皮。最后把自己赔进去了也是活该,只可惜她的儿子了。跟着这种娘亲,还不如给鬼车做义子呢。”

刘屠夫在一旁听得连连点头:“对对对。荷香这女人太会算计,不过,那群道士连带着赵老爷、赵大公子,也都没一个好东西。赵家嫡子失踪的事,我看和他们脱不了关系。

听说这赵家的二公子长的颇为清秀。因为极孝顺,舍身去山里的寺庙给老父祈求功德,某天从山里返家的时候,就失踪不见了。

当时赵大公子遭报应得了种怪病,整天疯疯癫癫的。五十年前非要在大年三十那天出门去河里捉鱼虾,落进猎人布下抓水獭的陷阱,被抬回家时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赵员外一听嫡子失踪,庶长子不死不活,又急又气之下一命呼呜。

也是作孽太多,那阵子赵家可乱得很,见天就有赵家的奴仆偷了东西跑路,或者后宅的男宠与人私奔。

眼见着赵家这是要一败涂地。谁知祸害遗千年,赵老员外死掉之后,赵家大公子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因为嫡子下落不明,他背后又有人,后宅的嫡母自然奈何不了他,只能让他顺利接手赵家。

算起来,如今他也做了有五十年的赵员外。他倒精乖,早就抱定天一道的粗腿,妖魔鬼怪反倒害不了他了。不过,这天一道也真够邪门,给赵大公子护身的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赵大公子平平安安,貌似还活得挺滋润,他家中仆人宠妾却常有无辜惨死的。不过,这赵大公子虽然不把旁人的性命放在身上,独独宠爱两个人。头一个就是小虚的哥哥,再一个嘛,就是他那宝贝得不行的纨绔儿子。”讲到这里,刘屠户憨厚质朴的脸上露出一个诡秘阴森的笑容:“呵呵,夜路走多了,不定哪日就遇到鬼。到时候,就是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他。”

四郎对这赵大公子没什么好感,他比较关心死而复生,又再遇险境的赵端:“那小儿子呢?后来找到了没?他不是舍身庙里了吗?难道他的师父,那什么什么高僧也不管这事?”

赵端自身能力不弱,加之又是周谦之的部下,不至于就这样没声没息的被人害了吧?最后这句四郎没问出口,可大堂里知情的妖怪都明白他的意思。

“和尚?旁人的死活都是命中注定,因果轮回,和尚们只管着念经而已,哪里理会这些俗事?”刘屠户有些愤世嫉俗的冷笑一回:“哼,赵大公子倒也跟几个道士去庙里闹过几场。庙里的和尚被缠得没办法,就说他弟弟是被菩萨带走,给赵员外祈福去了。既然是被神灵带走,那还找什么?倒是赵家那个养子,这么多年都没放弃寻找他哥。做了庙里的苦行僧,日日在荒山野岭的搜寻。”说着他叹了口气,“啪”的一声,又扔了一块血淋淋的肉进竹筐里。

☆、156·雪花肉20

屋外雨正落着,敲打在有味斋屋顶的青瓦上,就像是一片略带硬质的羽毛扫过去那种沙沙声,天空是略带灰色的白。

山里红开的正好,血红的花朵下面是黑腐的旧日枯叶。春天到了,循环往复的生命都排着队从远处奔涌而来。

刘屠户讲完赵端和水生的事之后,店里便没有人再作声。

外面的大街上,早市已经结束。米店,菜摊,肉铺子,一个接一个的拉开架势,街面上的人换了一拨,而且渐次多起来。马粪味混合着叫卖声传进有味斋。

有本地人上街来买菜闲逛寻生计,也有逃难进来的外乡人,脸上带着百年乱世刻上去的凄惶,麻木的在街上行走。走去哪里呢?去山里做和尚做野人,去大户人家做家丁做奴仆,只要能吃饱饭,只要有块歇脚的地头,做什么都行。

“猪脖子上的肉本来就不多,一头猪不过十来斤吧。真是对不住。若是大人们提前给我说一声,必定是紧着有味斋用的。只是今天实在不凑巧,项圈肉都被预订出去了,不过别的好肉还多。那块二刀血脖也不过一斤重,的确是少了点。既然大人今日要做粉蒸肉,没有头刀血脖,小的就擅自作出,给割了几块保肋,几片臀尖,便算作是搭头。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只胜在新鲜。”

刘屠户麻利的割好肉,用脖子上染血的麻布擦了擦刀,很爽快的说:“店里也忙,那我就不叨扰了。日后有什么吩咐,只消派个人去斜街那边说一句,随传随到。”

收拾好家伙什,高大的屠夫站直身子,把担子往肩膀上一放,就准备要往外走。

槐大追上去给算钱,刘屠夫连连摆手,只说是自家一点孝敬的心意,坚持不肯要。两个高头大膀的壮汉如同妇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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