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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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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068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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