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搭伙过日子(1 / 2)
一路上马钟是问东问西,而这回答马钟的人也对答如流。从回答上,马钟知道与自己聊天的人,是戏班的班主,一行人也是四处游走的唱戏,没有什么固定地点。
一路走来,由于双方都有坐骑,马钟的是马,后面戏班子赶着的是驴车,一帮人走着走着,就到了小镇之中。
到了小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的十二点左右了,家家户户都睡着了,而这群人还需要有个落脚睡觉的地方。还得是不花钱能落脚的地方,因为要是住店,一个两个马钟或许掏这钱,可是一个戏班子!十二三个人,要是这住店钱让马钟一个人掏,马钟这一个月的俸禄算是打了水漂。
于是马钟带着戏班快走到一家客栈前,勒住马的缰绳,对这戏班子说道:“你们晚上要住在那,有两个办法,一个,像我之前说的,我给你找几家空房,那地方前几天还住人呢,但是自从被抓进大牢里,暂时没人住,你们进去稍微收拾收拾就能住下,而且里面东西一应俱全,不过到时候你们走的时候,需要给人家屋子好好收拾收拾。第二呢!就是住店打尖,看到前面没,那就是客栈,多的钱我掏不出来,咱们一人一半交店钱,等明天我们县太爷起来,我看看能不能给报销,若是能,你们这钱掏的住店钱,就由我们县衙出了!若是不能报销,那么咱们就一人一半自认倒霉!”
这戏班子的班主听完,在驴车上一回头,一帮人嘀咕一阵,还是由这班主回答道:“那官爷,穷苦人有个地方住就行。不如就让我们这些人住在空房子里吧!到我们走的时候,我们再给好好“拾到拾到”,也就算是省了住店的钱了。”
既然正主这么说了,马钟也不在劝,还是原计划行事,准备让这群人住在几个无赖的家。因为之前所有无赖都被抓进了大牢,后来虽然放出来一小部分“不太坏”的无赖,但是依然有大部分的无赖被关进大牢里。在大牢里面无赖自然是回不去家的,而这群无赖之前的住所,自然也就空了下来。
而作为县衙的头,马钟自然知道这些无赖的住处。也赶巧,这群无赖中有几个是“搭伙”过日子的,都是住在一起。这次被一窝端了之后,还真就空下了几个连着的屋子,无赖无人权!马钟说话就好使,索性就让这戏班子住下吧!
至于说什么叫“搭伙”过日子!现在大多数没有说两个男的搭伙过日子了,多见的是一男一女二人,说是夫妻呢?没有夫妻证,也没有结婚。要说不是夫妻呢?俩人也是一个床上睡觉,行夫妻之实。这是现代的“搭伙”过日子。而在古代,大多数都是一群男的搭伙过日子,一群人都是光棍,然后吃喝在一起,由于古代房子不值钱,随便找个空地搭几个板房不漏雨,也就算是家了。由于一起吃一起喝,相对来说比自己一个人开灶过日子能少些挑费。这样的搭伙过日子大多数都是干一个行当的。例如都是一个酒楼的伙计,跑堂,那么一起搭伙过日子,相对来说在工作上,还能互相有个照应。
而这群无赖们也是有一部分是搭伙过日子的!因为没什么营生,都是靠讹人赚钱,而且讹人这行需要人多势众,要是一个人去讹钱,对方都未必害怕,反而被对方打一顿,合不上。所以一般无赖们想要讹人,都是一大帮人闹闹哄哄的走着,离着挺远就能知道这是一群混混来了。
而既然需要人多势众,那么自然几人的住所,不能相隔太远!若是镇东头一个,镇西头一个的,早上想去早市讹人钱财,想把这些人都聚到一起就得有一会功夫,等他们再去早市的时候,说不定夜市都快撤摊了。
而且这群混混聚集在一起还有一个好处————避免仇家找上门!既然是干混混这行,自然免不了碰到仇家!因为你讹人钱才,自然遭人憎恨,若是你住的再偏僻一些,大晚上正在屋中呼呼大睡呢。对方想要报复进去给自己一顿揍,自己要是喊求救,即便是有人听到了,因为自己这遭人恨的身份,也不会有人来救自己,最后自己可能不但挨了一顿胖揍,可能都未必知道打自己的这人是谁!
但是要是一群混混住在一起,就算是有人报复,自己这头只要喊出一嗓子,其他混混一醒,自然会帮自己的!还有最后一点,一旦官府来人抓混混,由于自己这是一群人住在一起,即便是再严密的布控,破巷陋屋,一大群无赖分四面八方的跑,总有人能跑出去的!但若是一个人一个地方的居住,就可能会被官府的人各个击破!所以说,无赖们聚在一起搭伙过日子,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这头马钟带着这戏班子就走到了一伙混混的居住地,一圈屋子,一个个都是很简陋的破木房,没有说那个无赖住在大瓦房中过清闲日子的,都是只要不漏雨,就算是能住人的房子。
到了院子里面,马钟扯脖子先喊了出来:“都起来,那个屋子里有人,出来迎一下,我是县衙马钟!”
一嗓子不是喊给别人的,而是之前还放回来几个无赖,由于干的坏事相对较少,所以被马钟拉来“劳动改造”,这头刚干完小半天的活,之前又没睡好,这群无赖正在屋子里呼呼大睡呢,马钟一嗓子都给叫醒了!
一个个擦着睡眼朦胧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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