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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钟山客栈(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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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土狗也能给叫唤醒。就算不是住宿的,有人从这客栈经过,还没等靠近客栈呢,一般这看门狗就叫唤上了。而今天这客栈,别说狗了,就是夜猫子叫都没有一声。

因为江湖上真就有这么一种杀人劫财的强盗,专盯着那种荒山野店,因为有的荒山野店来的人少,店里面也没有几个伙计,就是有,也基本都是掌柜的亲属之类的,这样的小店,真要出了事,一时半会官府也发现不了,等发现了,人早就劫完财跑路了。

而且这群强盗比那种拦路劫财就是拼刀子的劫匪有很大的区别,他们是经过周密的安排,才进行的,首先是有踩好点的,先来一到两个人在这店里常住,最多不超过两个人,说在此客栈等人,每天也不出去,就在客栈吃吃喝喝,客栈一般住几个人,每天什么时候来人吃饭,什么时候从客栈经过的人多,就连掌柜的将钱放那个抽屉,都看都明明白白,而且,每次出手的阔气,点菜点的也多,几遍顿顿有肉。吃不了,就没事喂外面的看门狗,时间长了,外面的狗见到这俩人,比见主子都亲。最后确定这家客栈劫了一次,够吃上一年半载的,他们一般借着由头,说上林子了出个恭之类的,在约定好的地方,放上记号,就可以了。如果说这客栈,没有抢的价值,背上杀人的命案,就抢几个桌子十几个碗。这俩踩点的人呢,也就直接走了。

这头同伙得到信,也不会直接就一大帮过来,因为,这种荒山野店,虽然离着村镇不近,但也不远,像这种村屯,要来一大帮带着刀枪的人,太扎眼。而且,一大帮来这客栈,也容易让人引起怀疑。而来来往往的也有其他的住店客人,这住店客人刚走,客栈就发生命案,而且死的人里面少几个当时住店的,很容易就让人把相貌记住。所以,这群强盗的同伙,一般都是一两个的来住店,衣着上也不一样,有的穿得读书的书生,有的穿着似江湖艺人,但身上都带着几个小麻袋,或者背篓,但这伙人唯独没有挑担的挑夫。等着客栈基本住的都是这伙强盗,那么再来其他人住店,基本不是满客房,也就那么几个空房,赶上一个住人少或者没外人的夜晚,有的时候把掌柜的灌醉了,看着伙计们都睡熟了,这伙强盗从伴做江湖艺人的同伙那把刀枪一抽,开始行凶,动手的时候,是能尽量不发出声音,就不发出声音,一般这客栈里的人,都是在熟睡的时候让人弄死的,而房外面的看门狗,一般的,都是在行凶前,将早就准备好的一块放了毒药的腊肉,让常喂狗的那个强盗,送给看门狗吃。

杀完人,抢完货,他们还不是趁着夜色直接走,一般杀完人身上都是血,衣服上也都是,他们分工明确,有的去弄水洗澡,有的去把这衣服烧了,有的将之前杀人的兵器全部藏起来。有的从之前所带的麻袋里,将几个挑桶拿出来,其中有几个桶里装的是枣,其他桶里都是衣服,而且是挑夫的行头。几个人洗完澡,穿上挑夫的衣服,将劫来的金银财宝用布包好,放入桶中,在桶的最顶层放上带来的枣。然后几人算好时辰,走大道,伴做挑夫,走的还不着急,而且沿街叫卖,因为桶里大多数都是枣,一个客栈也没多少金银珠宝,一般由一个装作内向不爱说话,或者哑巴的挑夫挑着,谁来买枣,他就一指,让买主去其他同伙那买枣。

最后等到这个客栈被官府发现的时候,这几个强盗沿着大道走,赶走赶卖,官府的兵就算是来查,几人已经卖了好几天的枣,衣服上没有血迹,身上也没有血腥味,搜身也搜不到什么兵器,桶里抽查,也都是枣,根本没人会怀疑。如果说官兵们检查的紧,他们几人就将抢来的财宝藏在路边的某个地方,官兵挨个检查完,他们将半桶的枣,送给官兵卖个好。过上一阵,风声没那么紧了,几人再装作往回来贩卖的挑夫,一道上接着贩卖东西,顺道,将藏好这些财宝带回来。那时候官兵已经和他们混个眼熟,也不会多加盘问,扣他们点贩卖的东西,也就放过去了。

而太乐安霖这头可就犯了难了,“本心思这事,能别管尽量别管,因为啥呢,这客栈里除了这货强盗,人都被杀了,你要说你想当除暴安良的大侠,进去把这货强盗都杀了,接着得去报官吧,你跟县太爷怎么说?说什么县太爷能信,这一屋子人可都死了,就你一个人活着,你说你自己是除暴安良,有人信吗?到时候一通板子下去,来个屈打成招,这种的江湖愣头青见多了。不报官吧,你杀完强盗一身血出去,走大道上不到一刻就能有官府找你问话,到时候更解释不清楚。如果说像太乐安霖这样武功高强的,上去打晕,送到官府那,如果这几个强盗一口咬定是你杀的人,他们就是客栈的租房客,像他们这样的强盗来客栈,都不是一起来的,而且早就串通好了,你一张嘴怎么和这几张嘴相比?”

所以这种事,能躲就躲,想当大侠的,没有几个是脑子一热就干什么事的,可是问题在于,别天伤那傻子,把马可压在这了,不管他知不知道,等他下山取马的时候,在经过客栈,这伙人是把别天伤宰了。还是留着这匹廋马等着官府来查的时候,诬陷别天伤。

到时候别天伤就是一百张嘴,也说不明白,要是命案上头催的急,要求快速破案,上县太爷再糊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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