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412章 《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1 / 2)

加入书签

…………………………………………

白子岳精神念头越发沉醉,他没有喝酒,可他的念头却有些醉了,他苦修这么多年,已练成鬼仙,超凡入圣,而此时他的念头,却在这诗与雪,梅之景中醉迷其中了。

这何等可怕?就是七八劫的造物主也做不到让他沉迷念头,他的念头会被毁灭,会被打击,会被击败,但不可能如此这般。

醉迷与此的并不只是白子岳,就连吟出这诗的王道一本人也被这诗伴雪梅之景勾入了若有若无的沉醉之中,其他人,洪易,洪雪娇,永春郡主,还有杨桐与景雨行身后的那些仆人护卫们,有一定才学根底的,都醉了下来。

第一个从这种若有若无的意境中清醒过来的是王道一本人,这不意外,他此时虽是凡人,但毕竟本质境界不是凡人。

第二个却不是在场修为最高的白子岳,而是洪易,此时他刚一清醒,魔怔似的冲进了屋里,抱起屋内的笔墨纸砚,来到酒桌旁,挤开酒桌上的空酒坛,将一个空白画卷铺好,砚台摆好,也来不及倒水,直接倒了黄云酒水来研墨,磨出浓浓黑墨,嘴巴一舔毛笔尖,沾上墨水,还是挥毫泼墨,奋笔急书,居然就做起了画来。

洪易福至心灵般的将刚刚那若有若无的意境,画了出来,只见那画卷中的黑白山水画中,三间庐舍,一群仆人作背景在身后,五六人围着酒桌,还有三只醉酒的小狐,火炉,煮酒,赏雪,赏梅,天际下着雪花,屋外梅花与雪花绽放,似天边还有极远的天地,此画刚刚作成,洪易又丢掉画画所用的毛笔,换了一个更小的画笔,沾上墨水,在画作左侧空白提起了序,大略的写出了今天之事,还有梅雪之争,再后,是在画作右侧下方提笔将这两首诗写了出来,诗上分别作明:雪梅一,雪梅二。

最后又为此诗画题了名----《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最后,在诗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洪易。

画作一成,洪易虚脱一般倒在了一旁,拿起了酒坛,喝起了酒,在倒下前还将毛笔递给了王道一。

“道一兄,此画是我所作,此诗却是你所作,当在旁签名。”

王道一双目如神如电,什么话也没说,越过虚脱的洪易,接过毛笔,在洪易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王道一。

踏踏踏踏……的小声踏雪声传来。

只见那最大的那一只獒犬走了过来,正是白子岳所附身的这一只,他走过来时,杨桐洪雪娇等人也陆续被清醒了过来。

杨桐,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四人顿时一惊,还有身后暗中保护的几个武道宗师级的护卫,都看出了这獒犬眼神的不同,那居然有着灵性灵光,不再是畜生,当下景雨行厉声急呼道:“这是鬼仙,鬼仙附体才有的手段,阁下是谁?”

“小辈,倒有些眼力……我来这西山只是来探望纯狐一族好友,发现你们几个跑来这打猎,还好你们几个没做什么事,哼,不然今天谁也走不出西山……莫要惊慌,你们这几个小辈还不能让我出手,杨拓和洪玄机在场还差不多。”

“莫要挡我路,能在此地亲眼目睹并听到这两首千古雪梅绝诗诞生,而这姓洪的小子又机灵的画出了刚才的意境,这画与诗的主人都签了字,我这见证者,可不能错失了这热闹,这可是日后可流传千古的美谈佳事。”

那白子岳所附身的獒犬,像人一般临时开了喉舌穴窍,说起了人话,话说完后,无视了众人的注目礼,来到画桌前,停了下来,獒首又细细的评赏了一遍画作,似乎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意境又浮现了。

“好诗,好字,好画,还将刚才那种意境画进了三分,这诗画当真是想抢走啊……只是这种事却太伤风雅了,也罢,也罢,我便提笔作个见证,也不枉我来这一趟,当真是大幸事矣……”

獒犬只有爪子,怎能握笔?但见它獒首一凝,看向桌上王道一刚刚签完字的毛笔,那笔无声息间飘浮起来,像是无形中有人握住了它,随后也在画上挨着王道一的名字,写出了它的名字,白子岳。

“噫,这字,嘶,这字好生奇特,笔迹瘦劲,至瘦而又不失其肉,转折又见藏锋,何等雄奇!这是你的字?你所独创的字体吗?啊,是了,是了,能作出这般千古雪梅诗的人,心中自有雄奇沟壑,妙也,妙也,光是这字就不虚此行了。”

白子岳提完字,刚想直接离去,可眼睛看到了王道一的字后,当下就吸住了眼睛,为何?因为王道一所用的毛笔字,正是华夏最有名的宋皇宋徽宗所创的瘦筋体。

当年宋徽宗,笔法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这字体‘天骨遒美,逸趣霭然’极具强烈色彩,可谓是‘如屈铁断金’。是现代书法界必学的一种书法。

王道小学生时期学毛笔字,那是羡艳极了这种美字,可惜,他那时性格跳脱,没心思下毅力练字,长大后,又是忙于上班工作挣钱,字也就那样了,不能说丑,那也差不多了。

一直到王道成为无限超神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