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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有点甜 第16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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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不喜欢这边,说:“虽然没小院儿,不能种菜,但我们这边大院里有专门划出来的菜园,我打听过了,品种还挺齐全,你想吃什么,都能换到。还有,家里的家具部队也都给准备了,你看这床。”他用力晃了两下,“一点声音都没有,结实!可比招待所的那破床强多了。”

郑媛瞪冯建文一眼。

冯建文嘿嘿笑,继续说,“你要是喜欢沙发,我就再去找人打一组,摆到客厅里。”

郑媛摸了摸客厅里的椅子靠背,在她来看,这套房子其实十分逼仄,但考虑到时代背景,也得承认,这边部队给了冯建文他们非常好的待遇。

“还有呢,这边靠海,海里可是有各种各样的好吃的,就不说各种品种的鱼了,还有海蛎子、扇贝、螃蟹、大虾……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

“别说了。”郑媛咽了口唾沫,她好长时间没吃过海鲜了,“你再说我都饿了。”

冯建文乐,揽住郑媛肩膀:“走走走,咱先去食堂吃饭,我听人说了,今天食堂做了麻辣大虾!”

:赶海

郑媛很快就适应了明市的生活,和东齐市不同的是,明市因为地理位置靠海,这边的人们便多了一项活动——赶海。

郑媛以前没在海边住过,前几次参与这项活动的时候是和一块搬到明市的嫂子们一起,跟着有经验的当地人一块去的。因为赶海只能等到潮落的时候,而潮落的时间每天都不一样,她们这群内陆人一开始判断不准,只能找有经验的带。好在潮落是有规律的,一般每逢初一、十五中午和凌晨十二点跌大潮,然后没过一天,跌大潮的时间会向后推四十五分钟,郑媛摸清楚了规律,就开始独自行动。

赶海的时候,最常见的海鲜就是海蛎子、螃蟹以及海参,掌握了技巧后,每次都能有很多收获。因为这个年代大海还没被污染,海生物也没有被过度捕捞。

有一次赶上落潮晚,小包子醒了,郑媛还带着丈夫儿子一块去赶了个海。别看人数增多了,收获却见少。冯建文和包子过去简直就是捣乱的,包子见到大海就兴奋,可早上天气凉海水也凉,郑媛怕包子碰到水感冒,必须时时刻刻牵着他防止他下水。而冯建文头一次赶海,稀罕,不想当那个看孩子的,就积极主动地抢走了捡海鲜的活。但他第一次干,没经验,下手慢,就让螃蟹给溜走了,最后只收获了一大堆的海蛎子。把郑媛嫌弃的,再也没带冯建文和包子赶过海。

郑媛还是很喜欢吃海鲜的,海蛎子可以清蒸,可以做汤,可以炒鸡蛋,还可以做蒜蓉海蛎子,味道都很好。螃蟹可以清蒸,可以爆炒,也都很好吃,包子最喜欢吃清蒸的,蟹肉带着甜味儿,不沾任何调料都很好吃,就是吃起来费点功夫。还有海参,海参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含有多种人类必须的营养成分,据说还具有抗肿瘤、调节免疫力、抗氧化等多种药用价值,所以家里饭桌上每天都必有海参,要么是豆腐海参汤,要么是葱烧海参,要么是海参炖蛋,反正郑媛空间里有食谱,可以每天一种花样。

在明市,郑媛他们家饭桌上每天都至少两道荤菜,在东齐市的时候她家可没这个条件,能保持住每天一顿肉都很不容易了。

吃得好了,冯建文和小包子眼见着胖了一圈,唯一不见胖的只有郑媛,她心里一直藏着心事,能不瘦就不错了。

郑媛写给杂志的那篇关于地震的科普文已经发表了,但宣传效果并不好,郑媛打听过周围的邻居,几乎没人看过她那篇文章,更别提形成什么讨论度了。杂志的定价不低,明市这边的生活水平不高,所以销量很低。而买了杂志的人,也并不一定会将那篇科普文放在心上,一本杂志里面十几篇文章,全都看完后,可能早就将关于地震的那篇忘到后脑勺了——尽管郑媛已经尽力用活泼的叙述手法增添了文章的阅读趣味感。

:预兆

时间过去太久,郑媛已经记不清上辈子明市发生大地震的时间了,只记得是炎热的夏天。夏天最热的时候是七八月份,而眼看着时间慢慢来到了七月底,郑媛的心是越来越焦躁。

很快,郑媛的也发表了,这一次,她在文里详细介绍了当地震真的来临以后,人们的结果一样,这篇文章也多少人关注,更没引发多少讨论度。

“是不是天气太热了?”冯建文见郑媛地把杂志一卷拍打着左手手心,一脸焦躁,以为她是热的,便说,“其实明市也不算热,就是海边空气比较潮,汗散不出去就浑身难受。你要是热得难受了,就带着包子去外面树荫下坐坐,吹吹海风,凉快。”

“我不热。”郑媛咬了咬下唇,望向窗外,今天的天气依旧很好,七十年代的空气还没有被污染,天气湛蓝,漂浮着一朵朵的白云,很美。但郑媛知道,这样的美景下潜伏着多么深的危机,“对了,今天几号了?”她忽然转回头来问冯建文。

冯建文愣了下,一时间没想起来,谁家过日子也不会专门记日期,还是翻了翻墙上挂着的日历才确定了:“二十六号了。”

“都二十六号了……”郑媛喃喃,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两天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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