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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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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是一个主顾为感谢刘喜娘做成大媒特意在潭州老字号买的,锦缎粉面绣红梅,端的漂亮精致,价钱也是普通鞋子的十倍。

鞋面沾了茶渍洗不干净,一双新绣鞋刚穿了半天就毁了。

李云青直接把闯祸伢李云霄带出堂屋。

刘彩没有半点不高兴,只是十分害羞的坚决不脱鞋让李晶晶拿到炉火边烤干。

贺氏让李晶晶取了从潭州买的一套文房四宝及一个装着绢花的小香囊,送给刘家兄妹。

刘风收了文房四宝,小脸笑容一闪而过,听到李云青在外头欢快的高声叫他名字,犹豫了一下便出去玩了。

刘彩双手接过香囊,仍是头瞅着地,轻声道:“多谢婶婶。”

李晶晶笑眯眯从刘彩手里取过香囊,取出镶了四粒半颗珍珠的玫瑰红色绢花,插在她的发鬟上,拍手赞道:“彩姐姐好美哦。”

刘彩抬头小脸,李晶晶去卧室取了铜镜让她瞧看,她终于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

“彩妹子在家里很少笑的。”刘喜娘见状很是高兴,跟贺氏、曲氏拉起家常,一时激动将自家的特殊情况说了出来。

原来刘喜娘是家里的独女,又患有癫痫,她爹为了延续刘家香火,不让她嫁出去被婆家休了,就给她招了个入赘的夫君。

入赘的男子几百年都倍受人耻笑,好男儿绝对不会入赘。浏阳县入赘的男子屈指可数,没一个是好男儿。

刘喜娘的夫君是个孤儿,成亲前是寺里的俗家弟子,空长着一幅好面孔,脑子蠢没有主见,被人瞧不起,过得非常凄苦。

他成亲后日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吃穿住行都比在寺里强十倍,结果不好好珍惜,跟了几个混混学着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没有正经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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