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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幸福的烦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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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随着环庆开出了题目,简杰好不容易才抑制住了内心的狂喜,拿出从诸葛村夫身上舌战群儒时表现的那副名士之风,在厅堂之中缓步走来,用了整整四步,把这首诗给背了出来。简杰老牛逼了,比原作者曹植还少走了一半。

随着简杰背诵完这首诗,整个大厅之中的敌我双方全都惊得目瞪口呆,因为简杰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实在太强了。

即便是刘耷和诸葛村夫都惊讶得合不拢嘴,他们实在没想到简杰居然能过做出这种诗来。可要说简杰是抄的,可是他们都没听说过这诗,更不用说这是现场命题作文,想要抄也不好抄啊!

没错,这是一个命题作文,出题的还是曹操方的使者,这其中自然不可能有什么猫腻,完全是简杰实打实得靠着自己的实力所做的诗歌。

那自然非常恐怖,简杰几乎毫不犹豫得四步成诗,完全没有任何的思索,对他来说,写出如此得诗歌如同是呼吸空气一样简单,这份文采,即便是环庆在那里吹嘘的曹丕兄弟也不一定有。

其次,便是简杰四步做出来的诗歌水平非常高,天才的灵光一闪,便可能抵得上普通人一辈子的苦苦寻觅。作为甚至隐约还在曹操之上的当代第一诗人,曹植当然是不出世的诗歌天才。

即便是在座的诸多文士,拿出大把的时间来仔细研究写作,也未必能够写出这种水平来,自然是对简杰这个诗歌天才佩服得五体投地。

最后,就是这首诗歌隐约还有另外一层深意,似乎在说,曹老板的儿子这么优秀,将来多半要自相残杀,正好对应了环庆刚才吹捧曹氏兄弟各自的才能,暗讽他们兄弟将来会为了争权夺利自相残杀。

而看着惊讶得目瞪口呆的环庆,简杰则是暗呼侥幸。当接到刘耷和诸葛村夫安排的这个任务之后,简杰差点儿臭掉头发。

简杰之前不是没想过当个文抄公来积累名声,但是三国时期的诗歌韵脚和后世还是不太一样,后世的诗歌拿出来也不一定能取得效果。

文学作品有个很大的特点,古代的优秀作品拿到后代依旧优秀,但是后来的文学作品,拿到古代,却很有可能狗屁不通。

简杰所知道的唐诗,有很大一部分是七言诗,而这个年代,七言诗还没能上得了台面,也不知道作为七言鼻祖的曹丕写过《燕歌行》这首七言诗没有。

宋词什么的,那就更不用想了,要知道词这种文学形势,在盛唐之时压根都不是什么高雅艺术,恐怕连现在网文的地位都不及。到了晚唐时期,词才小范围得在蜀地开始流行,最终到了宋朝才开始成为主流文学形式。

至于不讲究韵律和格式的现代诗,那在这个年代的文人之中就是大白话,简而言之就是狗屁了。

即便是唐代的五言诗,拿到这个年代,恐怕也好不了多少。因为三国到唐朝,之间隔了四百多年的南北朝,这四百年间韵脚和文风更是变化了许多。

南北朝传承自三国的那种讲究格律、词藻、用典的骈文,到了初唐之时,已经被以陈子昂为首的初唐诗人给摒弃了。陈子昂转变了初唐时期的诗文风格,使唐诗彻底摆脱了南北朝颓靡诗风的影响和束缚,使唐诗的创作风格贴近社会生活实际。

也就是说唐朝五言诗,拿到三国时期,也未必能够讨到多少好处。

简杰想要做文抄公,自然最好是抄三国时期的诗文,可是简杰熟知的三国诗文,基本上都是曹操和曹植的作品。因为战乱的割据,简杰也不知道曹老板父子是否发表了他们的作品,所以一直都没有走文抄公路线。

就在今天,简杰迫不得已,为了给刘耷撑场面,只好把《七步诗》给背了出来,首先可以确定这是在曹老板完蛋之后才有的作品,其次面对着曹植的《白马篇》,拿出了他自己的《七步诗》作为应答,倒是颇有些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谋略来,要不然恐怕镇不住环庆。

只是如何让环庆把所出的题目选定在《七步诗》这个主题上,那就有些无可奈何了。不过拥有主场之利,又在抖音上学到过一点儿心理学皮毛的简杰,却是马上做出了自己的应对。

心理学上有一种叫做心理暗示的概念,譬如你问一个人“你想吃什么?”得到的答案可能会是五花八门。

但是如果你要是改一下问法,询问“你想吃什么?火锅还是烤肉?”那么得到的答案,很有可能便会被局限在“火锅”和“烤肉”这两个上面。

为了让环庆能够把题目出在《七步诗》这个主题上,简杰利用主场优势,调换了一下今天宴会的菜品,给环庆上了很多豆制品的菜,有豆芽,豆腐,豆腐皮等等,潜移默化得在影响着环庆。

等站出来让环庆出题时,简杰又故意加了那么一句“以一些所见的事物为题目考校一番”,其实就是在收紧环庆的思维,让他把目光集中在桌子上的菜品,为了加深这个“豆”这个关键词的影响,简杰还专门命令人,在自己站出来说话时,给环庆上一道煮毛豆。

结果环庆便在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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