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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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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后查明,跳楼自杀者名叫孙胜利,他是胖厨子的父亲。这个老头患病多年,在养老院苟延残喘,他悄悄返回雨门市,没有告诉任何人,以惊人的决心和犯罪技巧完成了最后的心愿:复仇和杀人。

这个临死前连一盆花都不忍摔碎的老头,竟然制造了三起令人震惊的掏肠血案!

给花浇水的手也是掏出肠子的手。

每个人都是如此,左手属于恶魔,右手属于天使。

老人从四楼跳了下去,在空中的短暂时间里,一些旧事沿着枯井壁爬上来,他仿佛又回到了自己长大的那条偏僻小巷。偏僻之巷里,墙角的扁豆开了花,榆树上长着黑色的树瘤,在回忆的迷雾中,少年时的好友与他擦肩而过,他们都还没有长大,他看到了自己。

那是一个互相残杀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犯罪的年代,每个人都是凶手,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1967年,孙胜利上高中,他没有打过一次架,没有骂过一句脏话,他犯下的罪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一件西装,更不可饶恕的是——他喜欢读普希金的诗!

在那个变态的年代,一个人穿西装和读普希金的诗等于大罪。

罪名有:“走资派”、“苏修特嫌”、“敌特”、“黑帮分子”、“右派”!

学校革命委员会对孙胜利进行了审讯,其中一个叫张红旗的同学负责主审。

张红旗:西装哪里来的?

孙胜利:这个不是西装,是中山装,衣服放在煤炉边,烧掉了一块,就改成了这样。

张红旗:还敢狡辩,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给我狠狠打。

很快,孙胜利的脸肿了起来,嘴角流出血。

张红旗:家里有中山装,不是富农才怪呢,你是什么成分?

孙胜利:我交待,我是“黑五类”子女。

“黑五类”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

张红旗:交出敌特名单。

孙胜利:我不是特务。

张红旗:不是特务还穿西装,还读普希金的诗?

孙胜利:诗集是我爸爸的,衣服也是我爸爸的。

张红旗:一家都是反革命,把他关起来,我们去抄他家,找找有没有发报机。

孙胜利家被抄,所有东西都被砸烂,父亲遭到毒打后,跳井自尽。父亲受不了这种屈辱,邻居家的男孩,昨天还乖巧的喊他叔叔,今天却恶狠狠的向他挥舞皮带。母亲被剃了个阴阳头,母亲的麻花辫本来有两个,只剩下左边的一个,脑袋的右半边光秃秃的,没有头发。

那时候,孙胜利家的院里有一口井,父亲死了,他和母亲也不敢把遗体掩埋,只好任由父亲的尸体在井里浸泡着。从此以后,他们喝的每一碗水里都有父亲腐烂的味道。

那时候,冬天总是很冷,院里的腌菜、豆腐和半个老南瓜都结了冰碴。孙胜利哈着寒气去打水,他拎着水桶,站在井边发呆,每次打水的时候,他都不敢往井里看。这一次,他看到了父亲,井里的水已经结冰,父亲的脸被冰封在水面。

一个人在冬天的井里,在冰冻之中,他仰着脸,只有鼻尖露在冰面之上。

这个画面,他至死难忘,永远都记得父亲的那张脸。

雨门市的学生分成了两派,一派叫做“丛中笑”,另一派叫做“鬼见愁”,这两个名字都有点像黑社会帮会名称,他们每天所作的事情就是打砸抢,以及互相群殴,这两派时常爆发冲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卫一个远在千万里之外的人。

全国的学生们都叫红卫兵,为了保卫这个人,所有的学生都在互相残杀。

张红旗所在的战斗队叫做“丛中笑”,他是其中的一个小头目,孙胜利加入了对立的另一方红卫兵组织“鬼见愁”。

孙胜利的目的很简单,想要为父亲报仇雪恨。

孙胜利是“黑五类”,家庭出身不好,为了取得“鬼见愁”战斗队的信任,孙胜利从井里打捞起父亲的尸体,拖到街头,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浇上煤油,声称自己和父亲划清了界限,随后焚烧了父亲的尸体。

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最黑暗的阶段,那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恐怖的时期。在那个年代,人们已经丧失了人性,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

雨门市东四街有户人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还在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后来儿子也疯了。

雨门市沙街有个“地主婆”,一群红卫兵用自行车链子和皮带把地主婆打得奄奄一息,地主婆的女儿为了和母亲划清界限,她笑嘻嘻的在母亲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母亲活活踩死。

雨门市红卫兵之间的群殴升级为武斗,双方的战斗人数达到千人,“鬼见愁”和“丛中笑”势不两立,双方你来我往发生过数次拉锯战。他们动用了各种武器:小口径步枪、冲锋枪、轻机枪、重机枪、手榴弹。在国内某些地方的武斗中,甚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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