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4 / 5)
箭射到眼睛中”
不待对方把话说完,方子陵气哼哼地打断,“我要有那本事,直接拎着把弓上山不就得了么?!还用拿什么弩箭?!你到底是给我帮忙来了,还是替别人打击我来了?!莫不成你们这里,早就有了合适人选?”
“石头,石头大哥的箭法,就,就能从猎物的眼睛中穿进去。其他,其他人都不成!”窟米和清倒也老实,毫不保留地向方子陵交代了实底儿。“去年,去年秋天,我曾亲眼看到石头大哥射死一只火狐狸,就,就一箭,把两只眼睛贯穿了!”
“去你的石头大哥!”方子陵又是羞愧,又是嫉妒,伸手将窟米和清推了个屁墩儿,“我就不信,他一个人能单挑几十头雪狼!保管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是你问我的?”窟米和清好生委屈,从地上爬起来,喃喃说道。“又不是我主动替,替石头大哥威胁你。喜欢,喜欢小洛姐姐的人多了去了。可,可谁也不像你,像你输,输不起!”
“你哪个耳朵听见我说喜欢她了!”方子陵愈发恼怒,竖着眼睛质问。
“你,你不,不喜欢她。干,干什么要,要上山打雪狼?!”窟米和清嘴有点笨,心思却不慢,接过方子陵的话头,委委屈屈地反问。
“我想做个狼皮大氅,行不?”方子陵气急败坏地跺脚。看看对方满脸鄙夷,又迅速将祸水东引,“我替我们王头儿想办法,行不?别以为除了姓石的,谁也没有一箭贯目的本事。我们,我们王头就有。等他养好了伤”
若是放在一年之前,即便为了给自家兄弟争口气,王洵也要装出幅神射手模样。可现在,他却半点儿争风吃醋的心思都没有。见窟米和清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立刻笑着摆手,“别听他吹,我根本不会射箭。你们两个接着想办法吧,我得出去散步了!”
说罢,杵着老魏帮忙打的拐杖,晃晃悠悠朝远方走去。
“你不说雪狼冬天时会下山么,现在就是冬天。我到半山坡上那个大温泉附近等着它出现,就不信了,它能比人还聪明!”
“不想活了你就去!我可告诉你,雪狼是阿尔金山上最聪明的猛兽!比豹子还聪明!”
背后争论声继续传来,已经完全是为了抬杠。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以小洛姑娘的姿色,身边肯定不乏追求者。她却至今云英未嫁,要么是眼界太高,要么是心有所属。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方子陵都注定无法得偿所愿了。况且昨天听到小洛姑娘择婿条件的,不止是民壮和飞龙禁卫。很多与大伙往来密切的楼兰人也听见了。只要他们把话传开,部落中肯定有的是人欲一展身手。
无论如何,王洵都不想参与其中。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把自己定义为一个过客。因为某个意外的缘由来到眼前这个云雾笼罩的山谷,养好伤后便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从此,与这里的所有当地人都再无瓜葛。
他是官军,即便被上司抛弃了,依旧是大唐官军的一员。而山谷里的人都是沙盗,与官军势不两立的沙盗。即便他们自称为楼兰人!
所以,双方今后再无交往,是最好的结局。
但这种观点,却找不到几个支持者。特别是一些像方子陵一般年纪的禁卫和民壮,在楼兰人的热情款待下,已经开始乐不思蜀。王洵曾经亲眼看到,几个飞龙禁卫在昨天傍晚时分,悄悄地钻进了楼兰女子的帐篷。还有更多的弟兄,带着满脸羡慕,跃跃欲试。
“伤风败俗!”躲在无人处,王洵偷偷腹诽。可他也拿不出什么好办法。楼兰人的风俗自古以来就是如此,适龄男女之间只要两情相悦,随时都可以钻进对方的帐篷过夜。作为外人的他,根本无权对此指手画脚。
况且,在鬼门关前打个了滚回来之后,很多弟兄们已经完全看开了。既然朝廷像丢垃圾一样,抛弃了大伙。那么,留在楼兰部落里开枝散叶也不错。至少,不用再回到长安去,赶着被杨国忠换一种办法杀人灭口。
一伙有家归不得的男人,一个急需补充新鲜血液的部落,双方几乎是天作之合。有时候,王洵甚至怀疑,那些热情如火的楼兰少女,是不是部族长老刻意派来勾引弟兄们的。通过最近几天散步时的偷偷观察,他发现,楼兰部落中的女人数量,远远高于男人。因为生存条件恶劣的缘故,部落中的儿童,也是男少女多。再加上不断与周边部族争斗等因素,身体强健的年青男子,在这里简直是无价之宝。很多帐篷前,都是五六个女人,围着一个成年男子在打转。
兄终弟及,父死子承,两种在中原人眼里被视做禽兽不如的行为,在这里几乎是天经地义。只要对方不是自己的生身之母,在其丈夫死后,便可以接纳为妻妾。起初王洵对此大为震惊,可转念一想,便明白了其中道理。楼兰人不擅长耕种,即便温泉附近四季如春,也不懂得将山谷里的空地开辟成农田。这样,他们的食物就完全靠放牧、打猎和劫掠来获取。如果家中没有男人支撑,女人们根本无法继续生存。
但这并不等于说楼兰女人个个都像小洛姑娘一般弱不禁风。作为一任长老的女儿和部落中的医术最高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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