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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3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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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元菱发现一件尴尬的事:她的法衣坏了,储物袋里没有可换的。

本来,作为上清道的内门弟子,法衣簪环都有专人提供,每月按时送入洞府,自然不需要精英弟子们操心俗务。

可元菱一无宗门、二无倚靠……

她看了看自己身上破破烂烂、沾满灰土的外衫,和里头隐约可见的白色中衣。

笑了笑,选择继续前进。

草原并不是纯粹的草地。

大部分是草甸子,其中还有一些砂石地、盐碱荒滩存在。

偶尔能看到奇形怪状的植物在乱舞,长着尖牙的花盘散发诡异的香气,吸引沙丘里的地鼠去自投罗网。

元菱站得远远地观望了一下,觉得这种魔植有可能会吃人,就一个“火神急急如律令”烧掉了。

地面变成一个黑色的坑,只留下少女穿着破衣烂衫的潇洒背影。

她一直在朝着一个方向走,入目的风景很久都没有变化。

虽然远远望去没什么春色,但细看就会发现地上冒出了一点嫩绿的小苗苗。

春风一吹,到处都是青青的野草。

元菱在精灵部族暂住的时候听维尔斯几番提起过,白花草原是狼人部族的领地。但这么看,狼人可能不是喜欢在一个地方扎根的种族?不然怎么会毫无踪迹。

她正这么想着,忽然看到不远处的地上有一些残存的血迹。鲜红的,粘在嫩生生的草叶上格外明显。

元菱停了一瞬,然后小心翼翼靠近蹲下细看。

出血量很大,滴滴答答流了一路,而且呈弯弯扭扭的路线,看得出来血迹的主人伤得很重。

她用草茎试了试,血迹已经彻底干涸,看来差不多离开有一会儿了。

不清楚对方是敌是友,元菱握着剑,想了想还是循着痕迹赶了上去,她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不过好在,老天爷是给她这个机会的。

她在几百米外的杂草丛里发现了血迹的源头。

——是一匹巨大的灰狼。

她从没看过那么大的狼。哪怕是在修真界,狼、犬类灵兽也很少长得那么大。

它就像一头象!

但此刻,这匹魁梧的狼侧卧在地上,肚腹处裂开一条长长的口子,是撕咬伤,连身下的草地都被血液沾湿了。

它看起来进气少出气多,元菱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观察,离得这么近,它应该早就发现了她的靠近,但是一动未动。

灰狼巨大的黄眼睛望着天空,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只是颇具灵性,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性的意图。

平静得惊人。

巴顿是一匹孤狼,脱离狼人族群单独生活已经很多年了。

从前他还不是一个人,那会他和父亲一块生活,彼此陪伴,走过草原的每一个角落,看遍每一处风景。

但后来父亲打猎时被成群的鬣狗咬死,他就成了独身一个。

他再也没有对象可以说话,遇见美景也无人倾诉,时间长了,他不开口、也不再变成人。

他把自己当成一头毫无感情的野兽,放弃思考,每天除了到处游荡就是打猎进食。

狼人族群不接纳他和父亲,他也不愿意去找那些家伙。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什么。

但十天前,巴顿在风里发现了熟悉的气味。

他一下就想起来了——这是那群鬣狗。

灰狼放弃了唾手可得的食物,不远百里开始追击敌人。

鬣狗是群居动物,一向是团结捕猎。他餐风露宿,一直等待着,到最适合的机会才出手。

敌人一共十二头鬣狗,他只有自己。

血腥的撕咬一直持续了十几分钟,他受了重伤,身体里的血几乎要流干,肚腹也被咬开,更别提背上和头上的伤口了。

但敌人更惨,那个鬣狗群都被他吃光了。

巴顿露出一个残忍的笑。

灰狼以为自己撑不住这一个夜晚,但这也好,起码他能死在自己喜欢的夜空下。

草原上的居民都知道,晨曦出现的时分是最美的。天空会变成深蓝和橙黄交错的颜色,日光像颜料缓缓稀释黑夜,像是在神国才能看到的美丽。

他觉得这是草原最吸引人的地方。

但巴顿没有想到,他为自己挑选的死期也会有不速之客打扰。

一股陌生的气息循着他的血迹而来,是吸血鼠兔吗?还是腐肉鸟,好像都不是。

巨大的灰狼并不在意自己的尸体成为某些小动物的口粮,但等对方走进他才看清,那竟然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浅金色的晨曦落在她脸上,将那如水的眸子映照成金棕色。散乱的长发被风吹得往后飞起,和她背后的星光混为一体。

巴顿有片刻的失神。

他第一次错过了日出。

修仙者做事讲究遵循内心,否则道心就会不稳,产生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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