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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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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撒丫子逃跑。

只要是在森林里面,他逃命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在山地地形,他不信有人可以追得上自己。

可是,如果他逃了,刚刚爬出去不远的苏山怎么办?山脚下面的老头子怎么办?

这个时候,唐重真是鄙夷自己不是个自私自利的混蛋王八蛋。要是那样的人,哪里还用顾忌别人的安危?自己活着才是最紧要的事情。

这就是好人不长命的原因。唐重同学觉得,无论是横看竖看前看后看,他都是四四方方的好人标本。

既然不能逃跑,唯一的选择就是战斗。

祈祷他们看不到自己是不可能的,自己手里抓着的是草,不是隐身草。

再说,他们找不到自己,肯定会顺着苏山爬动的痕迹追下山去。如果他们把苏山给劫持了,自己不还是要束手就擒?

谁让自己不仅仅是个好人还是个怜香惜玉义薄云天舍生忘死见死不救但是只要没死就一定会救的绝世好男人呢?

战斗是讲究技巧的。

唐重没有往山下逃命,反而转过身去,学着苏山刚才离开的姿势,双肘挪动,撅着一对大屁股朝着山林里面爬过去。

只要进入树林里面,他能够活着的机率就会增加很多。

唐重攀爬的姿势虽然没有苏山那般的性感销魂,可是动作却熟练轻捷的多。人动草不动,就像是一条灵活的游动在草丛之间的毒蛇。

他没有抬头。

从来都没有抬头。

他知道,在自己企图抬头窥探目标的时候,目标也同时会看到自己。

这是很危险也很愚蠢的行为。

很多时候,耳朵比眼睛的功用更加的强大。当然,大多数人是难以理解这样的意境的。

他的耳尖微微翘起,将他没有看到长相的三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听在心里。

甚至,他嗅闻到了淡淡的香味。

那不是花香,也不是香水的味道。没有杀手胆敢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使用香水,那不是装逼,那是傻逼。

那是成熟女人身上特有的香味,自然散发出来的体香。

“有一个女人。”唐重在心里暗自记下这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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