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重生]出名要趁早 第34节(3 / 3)

加入书签

联系,电话太不方便了。”丹尼尔提醒,曾莎这才想起来,虽然她是经历过很多款聊天工具,但是这个时候怎么忙得落伍了。

于是她打开电脑,给自己注册了账号,添加了丹尼尔为好友。

连□□都出来好些年了,她居然连个号都没注册。不过也没关系,她不太喜欢用□□,还是过几年,等新浪微博出来,再玩网络吧。

曾莎和丹尼尔聊到很晚,一时就忘了时间,爸爸似乎在房外听到了什么,叫唤她的名字,“莎莎,很晚了,明天还要送你去学校,早点休息!”

“知道了,爸。”和丹尼尔说了拜拜后就挂掉了电话,现在她高二了,明年的这个时候就该冲刺高考了吧。

第二天一早,吃过爸爸做的早饭,便坐着爸爸的车前往身处郊区的学校,今天是高二开学的第一天,会有开学典礼,不能迟到。

因为已经产生了一个惯例,学校总会在这个时候,拉她上台去发言,很多时候基本上都是老师们写好了的稿子直接给她去念。

或许是老师领导们也都清楚,在孩子与孩子之间,还是孩子的影响力更大一些,有时候老师念百遍的东西,还不如身边的人做个模范与榜样。

曾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再加上,做广告找明星会具有名人效应,那么一些励志的话语,让她去念,也是很有号召力的,这一招真是百试不厌。

开学典礼后,学生们回到宿舍,整理的整理,吃饭的吃饭,正式上课还是在上午,这不,刚回到宿舍,屁股还没坐热,找茬的又来了。

“喂,听说,她还拿了个百花奖最佳女主角!”

“当真?看来我们平时还是小看了她,觉得她是个三流小演员!”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曾莎后脚进宿舍的两位室友安蓓蓓和启莉。

这间宿舍也在一起住了一年多了,她俩见到她还是这个面孔。

哦,不对,去年上学期去拍戏了几个月,今年上半年的下学期又拍戏了,所以总的来说,她也在这里没住多久,100天有没有?

安蓓蓓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懒洋洋的坐在了自己的床上,一副高贵大小姐的模样,“哎,我说,靠绯闻也能拿奖,咳,真是厉害,非一般人哪!”

“就是!”启莉也应和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