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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有时候道歉了人家也不一定会马上原谅(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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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的第十天,今天是星期三,李喜欢自己走路先上学去,她还在生气,因为昨天发生的两件事,所以气到早餐也不做了,就直接想去学校附近的早餐店买早餐就好。

好巧不巧,就是那么巧!见到她目前最不想见到的人之一,范先生思哲是也,因为李喜欢正巧来的早餐店,就是范思哲家楼下的那一家。

「老闆娘,这是早餐钱,和这位女同学的一起结。」范思哲帅气的拿出了千元大钞,直接塞到老闆娘的手里,感觉好像有人在和他抢着付钱一样。

实在也太巧!李喜欢才点完餐,就发现范思哲站在她旁边,转头然后抬头看就看见,他正死皮赖脸,皮、皮的对着她笑。

「老闆娘请您不要收他的钱,我不认识这个人!」李喜欢一大早上看到范思哲死皮赖脸的笑容,就有气!于是假装不认识,声音愈来愈大,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尖锐的对老闆娘说。

「老闆娘我们是认识的同班同学,而且她是我女朋友,昨天我们有误会,她现在正在生气,才会这么说。」范思哲眼里透露出了拜託的请求,看着老闆娘,然后接着露出他招牌迷死人的酒窝,对老闆娘笑着。

「谁是你女朋友?!农历七月早过了,请你不要在路上随便乱认女朋友,我可不想见到鬼。」李喜欢的意思就是,现在是农历八月,不是七月,你女朋友是鬼不是我,而且印象中,她好像也还没有正式答应过要做他的女朋友。

「小欢,对不起啦!我……我向你赔罪,好不好?你要杀要剐,都可以。只要你愿意原谅我……」范思哲再度展现着他,好比影帝一般的演技,眼神无辜又深情的想要看进李喜欢的眼里,试着去融化她那火山就要爆发的脾气。

可是经过了昨天那两件事后,李喜欢已经有了警觉性,根本不甩他现在的眼神,是否好无辜或是有多深情,这个爱情的高手,现在直接栽了跟斗,栽,到,淡水河里头。

「你直接去跟鬼赔罪去吧!闪开!不要在这里挡路。」她用着嫌弃的眼神看他,眼神里好似在说:「好狗不挡路!鬼才要作你的女朋友。」

一大清早,心情已经不是很美丽,结果一出门只是偷懒不煮,想买个早餐而己,结果却在早餐店还遇到这个毁了她名声的冤家,叫她怎么会不生气?!

她可不是什么圣人或是完全人,她李喜欢只是一个平凡人而已,起码现在她还不想那么容易就原谅他。

「老闆娘,这是我的早餐钱,我放在这里,还有我要改外带。」李喜欢直接拿了刚刚好的钱,向老闆娘交待,一边把钱放在柜台上。

「小欢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你很生气,可是……」范思哲本来还想再继续求饶道歉下去,结果看到李喜欢对他一瞪,顿时语塞。

不过随后马上又回神,再继续说下去。

「对不起啦!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才会做那么多蠢事,你气归气,但也要小心不要气坏了身体,好吗?我会心疼的。」范思哲又再在李喜欢的面前(卖萌)又卖乖,加甜言蜜语了。

「心疼你的大头鬼!凭什么你道歉,我就一定要原谅你?!」就因为他讲的那两句:「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才会做那么多蠢事。」就可以一笔勾消她十八年来,好不容易累积的名声吗?哪有那么的容易!更何况他还收买了她的(闺蜜)背叛她,而且还联合同学们算计她,虽然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她,但这个人心机太重了,她真的觉得很可怕!

圣经箴言里提醒到:「我们要远离诡诈的人。」就是希望我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一样,懂得如何在社会上生存,不要傻、傻的什么都不懂,不是吗?

这个男人心机那么的深沉,虽然她从小就有个骗子大魔王老爸,被骗好像已经习惯了。但不代表她就可以容忍欺骗的行为,纵容他说:「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才会做那么多蠢事。」就轻易原谅他的欺骗。

「那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会原谅我?」范思哲真的没有招数了,只能死皮赖脸一直求下去。

「你现在马上闭嘴,给我滚!我现在还不想看到你!」气死人了!怎么有这么死皮赖脸的人!要不是看在他为了追求她,实在对她还不错。不然!她此时真的很想要打他一顿,消消气!可是叫她以后都完全不理他,她确实有点捨不得。

李喜欢直接把范思哲和林雨彤归在同一类,都是目前不想看到的人,因为愈看会愈生气,可是又是捨不得就不再接触的人,所以她只好先声发制人,挫一挫下对方的锐气。

李喜欢认为被人骗了,她总要表现出:「我已经生气了,别想要我轻易原谅你。」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

否则他们哪天,又用「我都是为你好」,或是「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的藉口模式,再次欺骗她怎么办?她可不想天天过的好像防贼一样,她的生命中已经有一个大魔王要对付了,如果再多几个小鬼要应付,那她真的会疯掉。

「不然你打我好了,我让你打,打到消气好不好?随便你打。」范思哲一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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