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3)
如果娴月一定要为他们找一个外应,他只认那块石头。
捕雀处的耳目灵敏,怎么会不知道清河郡主为什么开芍药宴。又怎么会不知道,她不是来探病的。
她是来告别的。
偏偏是他受伤的时候。
怪不得人人沾到情字都这样软弱,他垂着眼睛,明明许久一句话都没说,娴月已经节节败退。她天天骂别人没出息,终于也轮到自己。
“贺云章。”
她叫他名字,走到他身边,贺云章抬起头来看她,像个漂亮的什么野兽,谁能想到呢,捕雀处的贺大人,在她面前,像一只驯服的豹子。
她伸出手来,就可以摸到他的脸,拥有他,像拥有世上最罕见的珠宝,光是想想她都觉得心满意足。
但她毕竟是娄娴月。
“我小时候,一直知道我娘不是很喜欢我,但有一次,我发烧,可能是救不活了,烧了一整夜,我娘一直陪在我床边,叫我的小名,用脸贴着我额头,日夜不眠地照顾我,我一直记得那一晚,想想都觉得很感激……”
这听着多像推卸责任,为了报母亲的养育之恩,所以要听她的话,为凌霜的婚事让路。
但她要说的并不是这个。
贺云章说起那块石头,诗里怎么写的来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但娄家的女孩子,谁也不是柔软的蒲苇,人人都想做参天大树,为自己的家人撑起一片风雨无忧的伞盖来。
这是她娄娴月的决定,无人可以更改。
她从手腕上解下一串珠子,是极深沉的乌紫色,像紫檀,却并不是。
一颗颗圆润珠子,戴了许多年,带着乌黑的光泽。
“这是紫心檀,不是很名贵的东西。出自云南,一棵树要千年才能长出紫心。
但并不是很好闻,我小时候热过一阵,现在也没人玩了,但云南的紫心檀已经被采绝了,这就是最好的一串了,一直留在我家的铺子里,有价无市。
我十五岁生日,我娘问我要什么,我就要了这个。”
谁也没听过的秘密,她说给了贺云章。
“我天生病弱,性格也不是很讨长辈喜欢。我知道我不会是嫁得最好的那个。
珍珠,宝石,檀木黄花梨,世上都有更好的,也轮不到我。就像我爹娘最喜欢的也都不是我一样。
但这是世上最好的紫心檀,就算要再出,也是千年以后了。”她将这手串递给贺云章:“送给你了,贺云章。
从今天起,不管别人有什么,你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这世上没有什么人能改变这一点,连我也不能。
人心如水,世事易变,甚至我也会变,但无论怎么变,你永远永远,拥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
她像在讲一个没人听得懂的,离奇的故事,但贺云章眼中震撼。
探花郎怎么会不懂呢。
他七岁入族学,天资卓绝,自幼跟随贺令书读书,最后承嗣,贺云章和贺云林的那个传言,一直传到了今天,不是空穴来风。
他们是一样的人,美貌而高傲,世人传颂他们的故事,命运却又不肯给他们最丰厚的奖赏,他们是锋利的刃,而命运眷顾的,永远是卿云那种盾一样忠厚的人。
命运捉弄他们,给他们天资,却又总是少那么一点点运气。
云姨拥有艳绝京城的美貌,贺明煦却死在四十岁,她娄娴月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却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哪怕一个月,能够安安稳稳一场病不生。
十七岁的贺云章金榜题名,殿试三甲,但官家只肯点做探花郎。
他没有享受过贺家子弟的奢侈待遇,第一次得到贺家人的特权,却是在殿试时。
状元选寒门,榜眼选书香门第,世家子弟再好,也只能做探花郎,换了谁,心中能平?
但他能平,他真就做这个探花郎。
然后紧接着就是捕雀处,带着满腹锦绣文章当了官家的鹰犬,权势滔天,却与他的文章无关。
命运的捉弄让他呈现一种特别的质地,危险而迷人。世人怕他,却又忍不住谈论他。
他冷着脸穿行在京城,人人噤若寒蝉,直到遇到娄娴月。
花信宴一场场过,一场场都错过。
直到桐花宴,直到他们终于约好看一场荼蘼花,芍药又开了。
人心如水,世事易变,她在跟他告别。安慰他说,他拥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
云南采绝了的,并不值钱的,古老的檀树,此刻全部握在他手里。
但她说的从来不是檀树心。
人不在了,石头还在,但石头有什么珍贵呢?
千年百年后,石头也不在了,但天塌地陷,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庆熙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的下午,酉正三刻,竹林掩映的昏暗书房里,贺云章拥有娄娴月全部的心。
花枝
娴月溜出门去的时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