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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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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卷王中的卷王,十年里她有若干案件都打到了联邦最高法;之后又在华盛顿的联邦巡回法庭干了十几年,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和法官的经验,可以说她看过的卷宗比张文雅吃过的盐还多。

金斯伯格之所以之前倾向否决二审判决,还是中了自由派的毒,觉得要讲“人性”,可有些禽兽不如的家伙是没有“人性”可言的。金斯伯格有几十年幸福的婚姻家庭生活,丈夫深爱她,全力支持她拼事业,原生家庭没啥幺蛾子,两个子女也都很有出息,因此她可能很难接受“性本恶”的观念。

但她不是看过那么多卷宗了吗?只干了四年da的约翰·肯尼思尚且会觉得世界上的恶人太多了呢,干了那么多年法律工作的金斯伯格居然还会那么天真?

张文雅不相信金斯伯格不明白人性的丑恶。

该案的争论重点有三个:第一是根据第八修正案,“禁止残忍和不寻常的惩罚”,死刑是“残忍和不寻常”吗?如果死刑是“残忍和不寻常”的,是否意味着美国需要全面废除死刑?这个问题大了去了,不是一个小小的□□-you女案能够决定的。

第二,是否允许对□□未成年人的罪行加重惩罚?乃至死刑?意即“罪不至死”。

第三,对□□犯实施死刑是否是全国“共识”?

“网上搞事小分队”先辩论第二点:是否允许对□□未成年的罪行加重惩罚?答案是明知被侵害的一方未成年,加害者就是以未成年难以抗拒加害者的武力威胁或口头威胁为基础,实施侵害行为,这当然是极度的“恶”,更何况帕克里克还是以继父的身份侵害继女,罪加一等。

这个论点也是大多数美国群众的观点。

然后再看第三点,是否是全国“共识”?有个妇女救助组织在全美五十个州做上门问卷调查和街头随机问卷调查,收集到四万多份有效问卷,有百分之九十的被调查者认为死刑才是正义的表达。

至于第一点,死刑还有必要存在吗?好的,看看俄克拉荷马城爆炸案吧。也许你会觉得一个小小的女孩被□□无法跟一场死伤无数的惨痛的爆炸案相提并论,可爆炸案是极少数,美国每年被□□的女性数以万计,她们的痛苦就不是痛苦了吗?

另外的宣传手段也要跟上,查理控股的电视台专门做了一个系列采访,采访受到性侵害的受害者,不分男女,当然还是女性居多。系列采访在二月份连续播放了四周,每周周一到周四播出。节目播出后引发轩然大波,无数受害者打电话、写信到电视台,痛陈她们遭受到的伤害和不公待遇,她们中的大多数都选择忍了,但受到的伤害多年不曾平复。多家纸媒也因此做了系列报道,讲述在宇宙霸主美国居然有无数女性遭受□□,而对方很难受到应有的惩罚。

□□案每年光是报案的就有数万起,还有几倍于这个数字的没有报案的受害者,而且媒体对于□□案已经麻木到都不算什么大案的地步,要到当事人一方是什么名人明星才有可能大肆报道的地步。

多么可怕!

张文雅为媒体的麻木感到震惊,媒体把追逐她这个“女王陛下”的劲头拿来揭露美国阴暗的角落会更好一点。

肯尼思知道她在搞事,但没有问具体细节,也没问她花了多少钱。他觉得很有意思的一点是她花自己的钱做这件事,似乎并不在乎这个案件跟她几乎没有关系。

她很善良,富有同情心,她的优点数都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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