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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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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雅惊讶:能让这个高傲的女孩当众道歉,上周她不在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银泉市联邦监狱事件令最高法的一半实习生都不得不休了几天“心理假”,事件发生在周三,周四、周五,最高法紧急安排了心理医生,让所有经历过监狱事件的实习生都去接受心理咨询。

女生们相对来说普遍都适应的较好,她们比男生早几个小时离开,心理创伤不大。而那个公然提出让张文雅离开图书室的男生则遭到了所有实习生的鄙视和孤立:没人喜欢跟一个分分钟背叛他人、出卖他人的孬种在一起,懦夫行为从来都是要遭受鄙视的。

巧的是,这个男生是顽固保守派安东宁·斯卡利亚的实习生,斯卡利亚大为光火,认为这个男生一点都不“爷们”,太特么丢男人的脸,于是直接让那个男生提前结束了实习期,把他赶滚蛋了。男生十分羞愤,跟斯卡利亚大吵了一架,愤然而去。

啧啧,没想到那个讨厌的家伙就这么被赶走了,张文雅还想着这人应该留下来饱受羞辱才算完呢。

周一上午就是旁听庭审。

最高法的开庭跟其他法院一样,都是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各自陈述,但没有陪审团,九名大法官组成合议庭,有时候也不是全部大法官都会到场,有的大法官太忙,也有看庭审记录和案卷就做出裁决的情况。

旁听今天庭审的除了最高法的实习生,还有华盛顿其他法院的实习生,大家都拿着笔记本时不时写几个字,表情都很严肃。

今天的案件也很有意思,很典型。

案件名称为《莉迪亚与露西儿童虐待案》,起诉人为一对现年分别为十七岁和十四岁的姐妹莉迪亚、露西,姐妹俩遭受亲生父亲的虐待和性|侵,曾报警并向社会福利署员工申诉父亲的不法行为,但社会福利署并没有调查是否确有此事,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剥夺父亲的监护权,从而侵犯了起诉人受宪法保护的权利,违法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

美国的儿童福利署水很深,已经复杂到没有人弄明白其中的各种组织关系的地步,莉迪亚被父亲毒打成终生残疾(左耳失聪),这才能让生父进了监狱。姐妹俩因此诉社工和儿童福利署失职。

此案在地区法院宣判社工与儿童福利署并无过错。姐妹俩不服,上诉到州最高法院,周最高法院仍然维持原判,于是这个案件到了联邦最高法。

儿童福利署的律师辩称社工与儿童福利署并无失职,莉迪亚当时报警又撤案,社工便没有继续跟进,社工的工作量很大,撤案当然不会跟进。

原告姐妹的律师则说,工作量大与社工和儿童福利署的失职没有正相关,不能作为被告辩解的理由。

那么关键在哪里呢?

关键在于社工是否收到了莉迪亚申诉的报告,有报告则应按照工作手册的要求,至少要到莉迪亚家里访问一次,但社工并没有去,这就是失职,原告据此指控社工和儿童福利署。

最高法是第三审,一审二审已经调查清楚事实,除非有什么新证据,这样最高法会把案件打回一审法院重审,或者直接审理。但真走到最高法,该拿出来的新证据早该拿出来了,一般到这时候极少会有新证据出现。

听完庭审之后,张文雅跟达丽雅、艾尔温低声讨论。案件其实很清楚,社工没有及时家访就是失职,但不知道大法官们是什么意见。

“很难想象社工居然不遵守工作手册的规定。”达丽雅很气愤,“这么说,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因为社工的失职而经受不必要的痛苦。”

“工作过于忙碌不是辩护理由,可以理解,但不能原谅。”艾尔温说。

“为什么这种事实确凿的案件却能上诉到最高法?你们不觉得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吗?”张文雅问。

“说明他们有个好律师团队。”艾尔温语带讥讽的说。

嗐!可不是吗!姐妹俩没钱,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本来接的是法律援助案件,后来觉得可以告儿童福利署,没想到现在成了个大包袱,估计也是憋着一口气,一定要讨个说法。这家律所不大,而儿童福利署有的是钱,有一个大律所代理儿童福利署的业务,光是拖也把姐妹俩拖得非常痛苦。

莉迪亚本来也只是想用儿童福利署的赔偿金做人工耳蜗手术,现在时间和精力全都耗在案件上,痛不欲生。

作者有话说:

原案件为《约西亚儿童虐待案》,1989年最高法判决维持原判,当时争议很大。

◎人之初,性本善◎

法院真是个洞悉世情的好地方, 各种案例不乏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事儿,尤其涉及儿童的案件,几乎全都是人间惨剧。

“这个世界最恐怖的一点是你当个建筑师需要考建筑师执照, 当律师需要考律师执照, 开车也要考驾驶执照,但居然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证,这不是太荒谬了吗?”张文雅严肃的说。

达丽雅、艾尔温猛点头:“啊对对!你说的对极了!”

张文雅想起中国曾经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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