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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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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给她上了半个小时的课之后便发现她确实不懂,最后便简单的说,她只要知道他参与到电视台的实际运营中就行了。

好吧,这样她还是能够理解的。

凡妮莎一直待在纽约,每天晚上过来接她共进晚餐。

作者有话说:

堕胎权的这一段是早在国会大厦实习阶段就暗示了后面还会写到,不是因为缺德的美利坚最高法最近被爆出的新闻。只能说很巧。

有的读者会不喜欢这部分内容,觉得作者在强行输出观念,没有好好写文。这个想法只能浅浅的说,太天真太回避现实了。堕胎权怎么不重要呢?堕胎权的根本仍然是女性的“选择权”,而选择权不仅对文雅很重要,对所有女性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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