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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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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丽云洗完衣服回到家,见姜丽萍已经回来了,她父亲则坐在门口摘毛豆荚。

毛豆就是没成熟的黄豆,可以连着豆荚一起水煮,也可以剥出豆子做菜。

姜丽云去世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去世很久了。

她母亲去世后,她父亲愈发寡言少语,没几年就跟着没了。

今年,她父亲算实岁,已经五十五岁,他头发花白,嘴里没什么牙齿,瞧着已经完完全全是个老人。

在她年少时,一直觉得五十岁的人,就已经老了,死了都正常。

但从八十年代开始,大家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很多这个时候她眼里的“老人”,之后二三十年都没什么变化,村里很多跟她母亲差不多年纪的人,在她去世的时候,都还好好活着。

她的父亲和母亲都去世太早了,以至于没享到什么福。

姜丽云询问自己的父亲:“爸,你今天买了什么菜?”

姜父小时候摔断腿没得到医治,就成了个瘸子。

那年头的孩子本来就没个正经名字,他瘸了之后,大家开始叫他姜瘸子,叫着叫着,这就成了他的名字。

后来新中国成立,这名字还被写到户口本上。

至于姜母,她是春天出生的,姓吴,叫吴小春,村里人都叫她“小春”。

姜瘸子见二女儿问自己,咧嘴一笑:“我买了一块豆腐,切了半斤猪肉。”

听到“豆腐”两个字,姜丽云没忍住笑了笑:“我去做菜。”她爸去镇上买菜,必买的就是豆腐。

她大哥结婚之后,家里不好只吃地里蔬菜,她爸就天天去买菜,偏又买不起肉,就每天打一块豆腐回家。

她那个大嫂因为这件事还闹过,说是见了豆腐就想吐。

但这真的没办法,这年头肉还是奢侈品,他们家吃不起。

她上辈子愿意嫁给谢祖根,就有谢家伙食好的缘故。

常年吃不饱吃不好的人,对食物,尤其是对肉的渴求,是一直能吃饱吃好的人难以想象的。

她上辈子刚嫁去谢家的时候,见谢家天天有荤菜,一度觉得这是再好不过的日子,以至于浑身上下充满了劲儿,再多的活儿都愿意干。

后来离婚自己开了小吃店,手上有了钱,她更是天天吃肉,米饭一顿要吃两大碗。

别看她现在挺瘦的,被谢祖根撞瘫痪的时候,差不多有一百四十斤,要不是冯易力气大,都照顾不了她。

刚重生就有肉吃,还挺好的。

姜丽云掂了掂手上的猪肉,又去看那些蔬菜,琢磨等下要做的菜。

这时节地里菜蔬很多,姜丽萍一点不客气,弄回来不少。

姜瘸子在剥的黄豆就是她弄回来的,原本是她在剥,后来看到姜瘸子回来,她就说上面有刺毛虫,让姜瘸子帮她剥。

这会儿见到姜丽云,她又道:“丽云,你帮我把芋艿刮一下,我不会。”

这会儿芋艿刚长成,拿来炖肉红烧都是很好吃的。

这东西是实打实的碳水,姜丽云重生前都是拿来当饭吃的,但这时候的人都拿它做菜,这样的话,就要把皮刮掉。

农村人一般都是用镰刀来刮,这是需要一定技术的,这也就算了,有些人刮芋头的时候,手还会痒。

这样的活儿,姜丽萍自然不愿意干。

姜丽云道:“不用刮,姐,你拿回去整个蒸熟,之后剥了皮再做菜就行了。”她懒得帮姜丽萍刮芋头。

“还能这样?”姜丽萍问。

“能。不刮皮的话,芋头可以放很久,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姜丽云道。

这样做确实是可以的,不过农村人还是习惯先刮皮。

姜丽萍不再多话,开始收拾那些蔬菜。

她婆婆得知她要回娘家,话里话外说农村的菜新鲜,还说现在的芋头和番薯好吃……这不就是暗示她要拿点菜回去?

姜丽云又道:“姐,我要做饭了,你给我烧火。”

姜丽萍道:“让妈给你烧吧。”

“妈身体不好。”姜丽云道,直视姜丽萍。

姜丽萍对上姜丽云的目光,讪讪地笑了一声,去灶台后坐着烧火了。

姜丽云又好气又好笑。

她父母是没脾气的,她哥哥姐姐小毛病不少,但也都欺软怕硬。

长此以往,她也就习惯了在家里做主。

姜丽萍一边烧火,一边跟姜丽云说镇上的事情,说她平日里吃什么穿什么,话里话外全是炫耀。

姜丽云跟姜丽萍算不上多亲密,但她们到底是亲姐妹,姜丽萍出嫁前,两人一直是睡一张床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大哥都是跟她们住一个屋的,姜丽萍长到十四岁开始发育了,她大哥才搬去了她爸妈房间住——他们家总共就三间屋,一间拿来做饭吃饭,剩下的两间则当卧室用。

说着说着,姜丽萍从火塘里拿出铁质的烧火棍,对姜丽云道:“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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