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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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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女婿的容皓定然是会来的。

李初晴恼羞成怒,恨恨的伸手要去掐周清华水嫩嫩的脸蛋:“好啦,是我想差了。不过你这嘴真是讨人厌。”男女七岁不同席,她们两个未婚女孩儿的跑到一群男的那边去,显然也是不规矩的。

没等这两人厮打开,书房的门就被推开了。

推门的是李崇文,他年纪越长便越肖似周清华的大舅李修竹,五官俊秀,风神秀彻宛若神仙中人。且照李初晴的话来说,这位表哥还有点小闷骚,爱臭美,整日里拿着扇子装翩翩公子。

李崇文打量了一下书房的景象,便皱了皱眉:“晴姐儿,你怎么又带清华表妹来书房了?”他板着脸说话,颇有点长兄气势。

周清华和李初晴都吐了吐舌头,很是不情愿的到来他的跟前听训。

李崇文身后跟着两个年龄相近的少年,其中一个就是身着湖蓝色长袍的容皓,他白皙如凝玉的脸庞已有成王妃三分的冰雪颜色。他性子虽有些冷淡对李初晴这个未婚妻却是极好的,此时当仁不让的开口劝解道:“这里的书多是枯燥,难得她们也耐得下性子看,伯言你就不要太苛责了。”

李崇文却是苦笑:“哪里是我小气苛责,清华倒还好些,从小就喜欢看书,何时来都是没事的。可是晴姐儿,毛毛躁躁的,家父的好几本书都是糟蹋在她手上的。”他是爱书之人,提起往事简直不堪回首。

另一个少年走在最后却是教周清华和李初晴小小的吃了一惊——李崇文容貌俊秀宛若谪仙,容皓容若冰雪气势凛人,这少年站在一旁却是半点也不失色。

他只穿着寻常儒生的布衣长袍,剑眉朗目,是少见的俊朗。举止亦是从容自在,有一种令人舒适的洒脱自然。只见他走到书桌前翻了翻周清华看到一半的书,微微诧异:“咦,怎么是论语?”他的声音清越非常,很是悦耳。

如他所想,小女孩儿喜欢看的大多都是游记杂说之类,若真有心也有喜欢看史书的。况且这《论语》人手一本何必专门来卫国侯的书房来看?

“实在是我见识浅薄难以明白孔圣人的微言大义,这才寻了这本舅舅作了摘记的看。”周清华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闺学里面也有学这些但到底还是没太深入,周清华心里痒痒又见大舅李修竹写的批注和摘记极有心得这才常来翻一翻。

那少年扬眉笑笑却是有些狡黠的样子:“可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的下句是什么?”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周清华有些奇怪这简单的问题,但还是答了一句。

那少年却是笑了笑:“这般持之以恒、一心向学,才是真正的做学问的心态。倒是叫袁焕佩服。只要姑娘记得今日之心,哪怕再如何的见识浅薄,他日定然是要有所成就的。”

他的手指还按在周清华放着当书签的花瓣上,白皙的指尖和粉色的花瓣更衬得颜色明净,眉目带笑,竟有一种令人心折、心生向往的气质。

论时事

“听说这次江州修坝,曲阁老提的是莫严?”谢习风推开自己跟前刚刚制好的木琴,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倒了杯酒,唇角笑意宛若刀片一样锋利,“看这样子,曲阁老倒是彻底倒向齐王一党了。不过也是,相较于太子的懦弱无为,齐王这般野心勃勃的反倒更叫人心里欢喜。更何况,三皇子洛王还是他的孙女婿呢。”

单从莫严这个名字,显然是听不出他的派系,因为他不属于四公府三世家之列。他是永嘉十一年二甲进士,中进士之后便入工部主事,一直都算是无声无息的人物。可偏偏这人不仅与曲阁老曲善水乃是同乡,其妻还是陈贵妃的远房族妹。

谢国公谢怀州伸手夺了他的酒盏,淡淡道:“你的病才刚好,别喝冷酒。”

“怕什么,又喝不死人。”谢习风眉目冷然却更衬得容若珠玉、光色皎然,他不在意的顶着谢怀州的冷脸喝了口酒。谢习风的毒舌不仅针对别人,便是自己都不曾放过。

谢怀洲捂着额角也觉得头疼——当年在北疆敌众我寡他都不曾这般头疼。自从解了兵权从北疆回京,他的头疼事就没断过。可想起儿子的身体,他又有点不忍也就没说什么,只是低声道:“立嫡立长乃是祖训。只要太子稳稳的,再诞下嫡长孙,地位自然日渐稳固。”就是李世民那般人才又是嫡子还得孤注一掷发动玄武门之变才能登基称帝。齐王论才干不过是比太子略好些罢了,又没实权,不出意外实在是动摇不了太子的储位。

谢习风冷笑了一声,声音里透着一丝讥诮:“嫡长孙?成婚这么久太子都没怎么在正院歇,你叫妹妹怎么生?”他顿了顿,薄唇苍白仿佛零落的花瓣,“我看爹你这辈子是是等不到嫡长孙了。”

“你一天不气我就心里不舒服吗?”谢怀洲虽然知道他的话也有点道理,但到底还是气的狠了,干脆甩袖子推门走了。他这辈子就没享过一天儿女福,成日里被自己这对儿女气,简直都要折寿了。这样一想,谢怀洲不禁悲从中来,大步朝妻子的院子走去,准备在温柔乡里享享福。

谢习风并不在意,抬手抚了抚那架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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