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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神探 第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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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筒子楼哪有什么隐私,谁家的事不是这么劝,他们可不觉得是来看热闹的,更想不到人家给吃个闭门羹。

“那是兰家老六?”

“不像啊!”

“就是老六,当警察了,威风起来了!”

兰静秋还挺庆幸原主上的是警校,虽然是专科,但特别正规,全军事化管理,上了两年就过年回来过一次。

在大家眼里,好像被军训过,什么样的变化都正常,要不然以前那么蔫吧的小姑娘,走路都躲着人,现在突然怼这个怼那个的,谁不奇怪。

兰奶奶见兰静秋把老大拉回来了,就沉着脸说:“晚上都早点回来,一起开个会!”

兰静秋看书的时候就觉得这家庭会议太搞了,又不会问每个人的意见,就是奶奶还有老爸老妈做决定,非得把人叫齐了,好像在不停巩固这三位家长的权威一样。

不过她急着上班去呢,也没多说,不管开不开会,大姐肯定得离。兰招娣放下话了,就算家里不让住,她住桥洞也得离。

兰静秋记得书里兰招娣好像是离了婚住在了学校教室,晚上把桌子拼一块当床,白天她上课,青青就在教室外边玩。

兰静秋觉得既然她这个知道点剧情的人来了,肯定不能再让大姐那么凄惶,不行就先预支点工资给大姐租间房,或是看看派出所能不能申请个宿舍,先让大姐住着。

当然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晚上家庭会议时说服妈跟奶奶,让大姐住在家里,他们帮着看孩子。

兰静秋对奶奶不客气,还惦记着没见过面的老七,都是因为知道后边的剧情,老大离婚后,田巧凤本来心软了,想叫她回来,结果奶奶硬不让,说是不让她回来,她知道自己过日子苦了,就会复婚。

兰招娣带着孩子住在教室里有多难她根本就不管,后来青青发高烧差点出事。

老七找回来过,当时别人都忙着上班呢,她只见到兰奶奶,兰奶奶不认,说没扔过孩子,她找错了。

后来老七肯定过得不好,不到三十岁就跳河了,田巧凤一直打听着老七呢,听到信后,哭了一场,家里人才知道。

你说这老太太多气人吧!就算一天也没养过,那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孙女,找回来了又没哭没闹,你起码问问她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吧。

兰静秋看书的时候就气得牙痒痒,穿进来了,自然要把想说得话都说出来才解气!

她还打算撺掇着田巧凤把老七认回来,不是为让人家养老,起码有这么几个姐妹,有什么难处了帮一把,不至于年纪轻轻就跳河啊。

兰静秋一边往派出所走,一边琢磨着家里这一滩子事,她以前不信玄学,但现在她穿进了一本书里。既然成了这家六妹,那就得替人家圆了因果,总不能脱离家庭谁也不理吧。

快到派出所时,她看见两个七八岁的小孩用背心托着一块肉正往家跑,小点的那孩子嘴里还嚷嚷着:“吃炖肘子喽!捡来的炖肘子!”

捡来的?这年月肉票特别少,肉价也贵,好多人家都吃不起肉,能捡这么一大块,运气真不错。

兰静秋怕是病死的猪肉,再把孩子吃坏了,就停下来看了两眼,然后她吓了一跳,急忙叫住那两孩子:“站住,都跟我去趟派出所!”?

麻爪了

那两个小孩看见兰静秋这身衣服,把肉抱紧了,转身就想跑。

他们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刚在学校学会唱‘一分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捡到一分钱都得交给警察叔叔,这么大一块肉怎么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给警察叔叔吧,虽然喊住他们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们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馋起来,哪还管什么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先抱回家吃进肚里再说吧。

兰静秋看出那块肉不是猪肉了,怎么可能让他们跑了,她一米七的个子,两条长腿一迈,几步就追上了那两孩子:“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给你们买糖吃。”

抱着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后脖领子,想着肉吃不上了,没准还会被当贼,他立马哭了起来:“我捡的,这是我捡的!”

兰静秋搞不懂这些孩子的脑回路,她说得够清楚了啊,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么啊!

“别哭了,等我跟你们老师说,让老师奖励你们小红花行不行?”

小点的那个一听见告诉老师,立马溜了,兰静秋只想知道他们从哪儿捡的,溜就溜了吧,这个大点的带回去就行。

兰静秋推着那孩子往派出所走,看他那样儿,还怕怕的,就安慰道:“放心,不是要抓你,就是这肉有问题,得查清楚你从哪儿捡的,街上捡的东西不能随便吃,万一有毒怎么办?”

“没毒!我看见狗啃另一块了,狗没死!”小男孩还是把肉抱得紧紧的,真捡到一分钱他会交给警察叔叔,可他家过年才能吃口肉,这么大一块肘子,他可舍不得交上去。

兰静秋十分无奈,她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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