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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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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首。

融洽热闹的气氛之下,房经理自贵宾通道出现,他步伐快加入扣口君羊以污二二期无儿把以看更多完结文而稳地走在最前面,到了雅座才转身,向身后跟着的一行人伸手引路,微微躬身低头,动作谦卑而恭维。

“有劳房经理了,这儿没你的事了,有事儿我再喊你。”周明森单手插兜,指尖勾着迈巴赫的车钥匙,旋即丢给身后的人,示意大家随便坐。

房经理脸上挂着招牌式笑容连连点头,见侍从早早备好酒水,这才放心离开。

“明森,不是我说你,你把序哥的接风洗尘宴摆在这儿,未免太素了点吧?”孟松瑄看了眼周围环境,言语意外又带了几分揶揄。

这里同样有酒有音乐,可跟酒吧的纸醉金迷,歌舞喧天的热闹相比,还是差点意思。

周明森扫了眼楼下的演出,目光不经意的搜寻,唇角懒懒懒勾着笑:“这儿多好,序哥舟车劳顿,得好好休息,咱要的就是这优雅清静的效果,没有闲杂人打扰。”

要是别人说这话,孟松瑄或许会信,但这话从花花公子周明森嘴里出来,他是一个字儿也不信。

雅座的客人都到齐,听见周明森和孟松瑄的对话,有人忍不住搭腔:“要不问问序哥,这地儿要是不行,咱直接换呗,多大点事啊。”

说着,所有人侧目,不约而同看向端坐于主位,今晚这场局的主角,梁闻序。

沙发中间的男人偏头点烟,肩宽窄腰长腿包裹在熨帖规整,做工精良的西服之下,清绝落拓的侧脸被青白烟雾萦绕,明明神色平静淡漠,可那双黑黢黢的眼,仿若藏着地下奔涌的暗河,衬得眼窝深邃,面部骨骼坚毅俊美,似垒起堤岸的青砖,只一眼,便让人挪不开目光。

在场的人都是家境显赫的贵公子,可在梁闻序面前,都不敢过于高调,毕竟这位可是货真价实的太子爷。

今晚这局,就是周明森特意为他设的。

梁闻序还没来得及倒时差,一下飞机就被兄弟带到这,他懒懒掀起眼帘,垂眸扫过下方的音乐台,此时演出还在进行,没有嘈杂和喧嚣,倒也算是清净。

梁闻序点头:“这儿挺好。”

周明森直乐:“我说什么来着?这地儿序哥肯定喜欢。”说着,他的视线忍不住往台下某个方向瞟。

“你们看见台下那个主唱没?这姑娘的嗓子那叫一个绝,比娱乐圈那帮半吊子歌手唱得好听多了。”

孟松瑄胳膊懒洋洋的搭在周明森肩上,顺着哥们儿盯的方向看过去:“呦,周公子什么时候喜欢听曲儿了?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爱好?”

楼下的确有乐队演出,周围一片昏暗,只有一束耀眼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上,弥漫的袅袅白雾将现场气氛烘托到最佳,然而所有人的注意力却被聚光灯下,那位主唱吸引。

女孩纤瘦高挑,绸缎似的长发随意扎起,穿着干净简洁的棉质连衣裙,几缕碎发自她莹润瓷白的耳廓滑落,垂在纤薄伶仃的锁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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