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你喜欢我吗?(1 / 2)
“唐斯,我……”
她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被唐斯打断,“只可惜,我没有履行诺言,十岁时,爹爹也把我丢去了叶家军的军营里,说是让我去学本事,娘亲哭得嗓子都哑了,不停的捶打爹爹,还闹着要带我回娘家,要跟爹爹和离。”
“爹爹虽然眼睛也红了,他也舍不得我,可他并没有改变主意,还呵斥娘亲妇人头发长见识短,说我在唐家村里,一辈子都没出息,若是去了军营,有朝一日一定能出人头地。”
“我在军营里呆了八年,每年都会回一次家,每一次爹爹都会跟我说些当初从军的事情,他很怀念军营,可我对军营,却不是那么喜欢,甚至有些厌恶。我还是喜欢小时候,坐在高高的梧桐树上,听着风声,听着鸟叫虫鸣,听着村东头的泼辣媳妇骂她家男人,村西头的老夫子捋着胡子吟些谁也不懂的酸诗,还有傍晚农夫们归家的吆喝声,孩子们打闹玩乐的叫喊,女人们叫男人孩子回来吃饭的声音,又清又脆,唠唠叨叨的,透着不耐烦,也透着温柔慈爱,还喜欢听村长家女儿,羞羞涩涩的跟隔壁的刘铁匠家的大儿子说话。这样的日子,虽然平平淡淡,但温馨动人。”
“我不喜欢军营里的臭汗熏天,不喜欢军营里的荤段子,粗话,不喜欢那些兵油子说几句话就动手,动不动就打架,我很想离开军营,可是,爹爹不会允许的。如今,大哥二哥已经退伍,回了唐家村,爹爹绝不允许我也回去。所以,当三爷去军营里挑人,说给大小姐做面首时,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说到这,唐斯目光灼灼的看着叶笙,“我宁愿做一个女人的面首,被人唾弃被人轻视,也不想回到军营!至少,我能保全自己,不会像爹爹那样没了胳膊,像大哥那样瘸了腿,像二哥那样脸上有了疤痕,吓哭村里的小孩子。”
叶笙沉默半晌,幽幽叹息一声,轻声道,“你若想回家,便回去吧,安安稳稳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
唐斯没有接叶笙的话,收回灼灼的目光,看着远处灰蒙蒙的群山叠嶂,屋宇灯火,继续说道,“大哥二哥退了伍,大将军给了不少抚恤银子,爹爹拿来买了地买了铺子,让腿脚不便,却脑子灵活的大哥开铺子,二哥种田,日子过得还不错。”
“当初唐副将受伤退伍,爹爹没有妥善安置他吗?”
叶笙皱眉道。
“安置了的,还给了爹爹一个校尉当,爹爹说自己不能上战场,就别在军营里占着茅坑不拉屎了,非要回唐家村,大将军还给了不少安置银子,爹爹留了一些养家糊口,另外一些给了当初一起上战场,战死在沙场的战友的家人。”
唐斯说着,神色柔和的看着叶笙,“你放心,叶家军之所以闻名大燕,令人闻风丧胆,就是因为叶家军有一套很完善的安置条文,除了安置银子,还会有专门的人帮忙安排出路,教不得不退伍的将士们谋生,因此,军士们打起战来没有后顾之忧,就敢拼命。”
叶笙是知道叶家军里有这么一套规章,也知道有这么一批人,专门处理退伍的将士,或战死的将士的家人的种种事宜,但她对叶家军内部,并不是很了解。
“后来,大哥娶了妻,二哥也娶了妻,两位嫂嫂都是能干良善的人,大嫂已经生了两个儿子,二嫂也生了一个儿子,肚子里还怀了一个,不知是男是女,爹爹说,他已经抱了三次孙子了,不想再抱孙子了,希望这一次能抱上孙女。”
说到这,唐斯目光灼灼的看着叶笙,叶笙被他看得莫名其妙,想了想,微微一笑,附和道,“唐叔叔好福气。”
“爹爹是好福气,我也是好福气。”
“啊?”
叶笙听得莫名其妙。
唐斯抿了抿唇,好一会才轻声道,“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吗?”
“没明白。”
叶笙坦然道。
唐斯深深看了她一眼,眼睛里光芒点点,如今夜的星光闪烁,一眨一眨的,像是能闪到人的心里去,叶笙心里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她突然有些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刚想随便扯个话题,便听唐斯轻声道,“唐家已经有了后人,不需要我传宗接代,所以,爹爹才送我来当大小姐的面首。“
叶笙心中猛地一跳。
“我听过一些传言,大小姐放心便是,爹爹既然让我当大小姐的面首,就没想过让我娶妻生子,至于我自己,既然没有传宗接代的压力,生不生无所谓。”
叶笙怔怔望着唐斯泛红的耳根,渐渐的,那点绯红从耳根蔓延到整张脸,红得火烧云一般。
良久,叶笙轻叹一声,“我爹都跟你说了?”
唐斯用力点了点头,眼里又透又亮,像是能看透人心的龌龊污秽,让叶笙不由得有些心虚,心慌意乱的别过脸去,不敢去看唐斯的眼睛。
面对这样明亮赤忱的唐斯,叶笙觉得自己太过黑暗。
“你,你愿意?”
唐斯再次用力点了点头,怕叶笙没看见,忙说道,“我愿意娶大小姐为妻,一辈子不纳妾,除了大小姐,不碰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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