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3)
林笙懒得去想,慵懒的翻了个身,闭着眼睛,嘟囔了一句:“知道了知道了,我好人做到底,干脆连房都帮你们开好,你们直接进去办事就行了。”
◎“笙笙,别再靠近了……”◎
林笙跟叶橙两人卸了一整天的货,回到酒店倒头就睡,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多才起来。
林笙穿着睡衣走进卫生间里刷牙,叶橙独自一人坐在大厅里,拿着谢家乔送的那个礼物,放在耳边摇晃了一下,喊道:“笙笙,你说这是谢家乔送你的生日礼物?”
“嗯。”林笙的声音从卫生间里传来,“我还没拆呢,你拆吧。”
叶橙一边拆着礼物,一边问道:“你说他以前很穷是不是真的啊?我看他现在长得很贵气啊,而且他高中为什么坐轮椅啊?”
林笙刷着牙,努力的回想了一下高中时期,谢家乔是高二转学进来的,进来的时候非常瘦,骨瘦如柴,腿跟她小臂一样粗,五官凹陷,跟如今这副模样,天差地别。
从他转学进来,便是坐着轮椅。
那会大家都有羞耻心了,私底下会议论,但没人真的会当面问他为什么要坐轮椅,当然有极个别同学犯贱,总爱当着他的面喊他瘸子。
“不知道。”林笙吐掉嘴里的泡沫,回答,“反正看起来家境就不好,我们交集也不多,他坐我后桌,也不怎么跟我说话。”
话音落下,叶橙就走到卫生间门口,甩了甩手里的一个小狗挂饰,“交集不多、不怎么说话,那他为什么送你这个啊?”
林笙透过镜子望去,看见叶橙靠在浴室门口,手里甩着小狗挂饰,一脸深意的凝望着她。
林笙很喜欢猫狗,但是她猫毛、狗毛过敏,高中时期养过一只,差点被把自己送进医院去,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养了。
谢家乔送的这个小狗挂饰很逼真,脸部像是用手雕刻,身上的毛毛也像是狗毛制成,最重要的是,非常像她养的那只边牧,只可惜养了一天就送给姑姑养了。
她走到叶橙跟前看了看,拧眉道:“凑巧吧,我们真不熟。”
叶橙挑眉,把挂饰放到旁边的柜子上,然后将自己的衣服往下扯,露出嫩白的肌肤,冲着林笙放电:“好吧,姑且相信你了,我现在就要去他房间找他,都说早上的男人,最厉害了。”
林笙干笑了两声:“那我祝你成功。”
昨天谢家乔帮着她们搬运货物,也算是忙了一整天,她们作为感谢,干脆就在同一家酒店帮他订了房间,当然叶橙是有私心的。
她们睡到大中午,谢家乔应该也差不多,毕竟拄着拐杖都跟她们干了那么久的活儿。
林笙看着叶橙离去的背影,转身走进卫生间里将嘴里的泡沫清洗干净,然后走到大厅里拿出手机计时。
然而时间仅仅过去了十分钟,叶橙就回来了。
林笙诧异的看着她,小心翼翼试探:“他就这能耐啊?才十分钟?”
叶橙挑眉:“什么意思啊,林笙,你不是纯爱战士吗?也喜欢搞这一出了?”
林笙脸一红,连忙把手机盖住:“那到底有没有那什么啊?”
“大姐,十分钟能干什么?”叶橙翻了个白眼,“他开门跟我聊天,死活不让我进去,我听他那意思,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知道我的,不喜欢在一棵树上吊死,他既然有喜欢的人了,那我也不继续耗下去了,哦对了,我还帮你做了件事。”
林笙看着她,突然觉得有些不安,拧眉道:“你做了什么?”
“今天一大早,许承洲就给我打电话了,听他那个意思,估计要来找你,也许很快就能找到这,所以呢,我临时帮你找了个男朋友,你猜猜是谁?”
林笙皮笑肉不笑:“谢家乔。”
“bgo!”叶橙打了个响指,“他比许承洲高两公分,也比他帅,钱嘛……可能没许承洲有钱,但应付许承洲够了。”
林笙无语至极的看着她:“你可真聪明,你都说人家有喜欢的人了,他怎么可能还会答应……”
“他答应了。”叶橙直接打断她,微微耸肩,“而且答应得很爽快。”
林笙:“……”
其实叶橙做的还不止这些,她擅自做主的以林笙的名义,约谢家乔出去看电影,甚至连票都买好了。
林笙知道想要拒绝的时候,叶橙就直接拿出手机,翻开了拨键页面,上面全是许承洲拨过来的信息,她依靠在墙边,冲着她使了使眼色,无非就一个意思——如果林笙不跟谢家乔出去,等许承洲来,她大概率是要跟他面对面谈感情的事。
不想接触许承洲、不想与他交流、不想被他质问,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谢家乔出马。
林笙无奈的叹了口气,可怜巴巴的看着叶橙:“可是我跟他真不熟。”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叶橙挑眉,“做着做着就熟了。”
叶橙强行的给林笙化了个淡妆,还把自己那一件价值几千的白色大衣借给她穿,做完一系列的事情,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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