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节(1 / 2)
“西门庆是怎么死的,都忘了吗?”
“哪个科学家说补充营养就能随便喷豆浆的?让他一天喷够三十次,坚持一个月不死,我跟他信!”
“这种东西,现代医学还真不好解释,我家养猪场的公猪之前配种,每顿给它加餐八个鸡蛋,都没顶住,直接挂了。”
“才八个鸡蛋,你们家真是万恶的资本家啊!我猪哥死得好惨!”
在一片调侃的弹幕中,那些带节奏的弹幕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或许那些水军都没想到,李逸会用这种类比来证明自己的论点。
人家把这种理论都拿出来了,这还怎么谈?
难道还要亲自验证一下,豆浆尽,人不会亡吗?
他们可不敢!
一时间,他们只能偃旗息鼓,落荒而逃了。
看着重新归于和谐的弹幕,李逸淡淡笑了声。
这些孩子,还是嫩了点啊!
他后方,戴陇看着他的背影,笑着轻轻摇了摇头。
这年轻人还真是百无禁忌啊!
不过懂的也确实不少。
看来他以后也得研究一下中医药膳了,这要是做好了,铺路可是一绝啊!
熊鑫鑫和罗佳英已经是老江湖了,什么都见过,站在一起说笑着。
只有赵炆卓一脸正色,背着手站在后方,看着显示屏中的弹幕,仿佛在搜寻那些带节奏的水军。
李逸已经收回了视线,继续处理起了血燕。
他将洗干净的血燕依次按份盛好,装进了碗中,然后就往碗里添了没过血燕的清高汤。
这些高汤都是他用老母鸡,肘子,排骨等材料熬的,清亮鲜香。
用它给燕窝吊味,再合适不过了。
随后,他就把血燕也放进了蒸箱里隔水炖了起来。
血燕炖半个小时就足够了,不能炖太久。
因为燕窝中含有大量的水溶蛋白,炖久了会化水,就没有口感了。
“卓哥,帮把手吧。”
李逸冲赵炆卓招呼了声,就去了储藏室。
“好。”
赵炆卓应了声,就跟着他一起来到储藏室里,抱出了一个个冬瓜。
拿了一个来到洗菜池旁洗净,将其放到案板上,一切为二。
随后,李逸就取出了雕刻刀,飞快的在冬瓜身上雕刻了起来。
他的手速飞快,没一会儿就雕出了一个刻着雨燕破晓图案的冬瓜盅。
等他雕好了六个冬瓜盅,半个小时也到了。
戴上隔热手套,他将猪蹄和血燕一起取了出来。
蜂巢已经融化在了猪蹄上方,变得软塌塌的,其中的蜂蜜也都流得差不多了。
先将蒸好的血燕倒进了冬瓜盅里,在盅口垫了两根筷子。
跟着,他就用勺子将猪蹄上的蜂巢刮掉,再用铲子铲起,盖在了冬瓜盅上。
拿过茅台,往猪蹄上撒了些,用点火器点燃,李逸就示意后方吴垒几人上菜了。
随着一份份【一掌定乾坤】端出去,前厅顿时传来了一片惊叹声。
这道菜的造型的确有点冲击力。
李逸选用的猪蹄都是最肥硕的前蹄,肉量不小。
再加上他特意摆出的造型,乍一看,的确有点像真的熊掌。
看着一份份菜品被端出去,戴陇嗅着飘散的肉香和酒香,一时间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看向了李逸手边的一个小碗。
碗里放着一块块的碎肉和碎皮,其中还夹杂着些筋头。
这些都是李逸修摆盘造型的时候切下来的边角料。
看着这些边角料,戴陇没忍住,上前指着边角料,冲李逸问:“我可以尝一下吧?”
李逸回头看了眼,随即点头:“可以,本来就是自己吃的。”
戴陇笑了笑,随即拿过了一双筷子,从碗中夹起了一块猪脚皮,送入了口中。
软糯的猪皮入口,戴陇轻轻一抿,顿时就微微挑了挑眉毛。
这些猪蹄经过卤煮之后,本身就已经足够软嫩脱骨了。
而李逸又将它们上锅蒸了半个小时,这些肉已经蒸到十分烂了。
猪皮只是保留了最后一丝q弹,但用舌头一抿,就能化为胶质,散发出阵阵浓香。
但在入口的第一时间,戴陇品尝到的却是浓郁的酒香。
【踏雪寻熊】
在卤猪蹄的时候,李逸用了大量的花雕酒。
其中的酒精虽然在炖煮的时候挥发了大半,但酒味都被炖进了肉里。
在经过蒸制后,其中的酒味被激发到了表层,所以戴陇入口之后,马上就尝到了浓郁的酒香。
不过酒香很快就消散了,等他用舌头抿的时候,蜂蜜的甜香就混着脂香,肉香,一起凸显了出来。
“酒香先声夺人,却不抢味,猪皮糯,油脂软嫩不腻,香气扑鼻,好味啊!”
戴陇点头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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