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4)
石清莲抱着衣裳坐了片刻,然后慢慢的爬上了床榻,拿着床榻上的被子把自己给盖住,然后在被子开始换衣服。
沈蕴玉便端着茶杯,看着被子里的石清莲拱来拱去,时不时还探出白嫩嫩的指尖来,将被子外面的衣裳全都扯进被子里面去,然后在被子里蹬腿,翻身,像是头摇着尾巴尖儿、圆滚滚的小狗崽子,偶尔将被子掀大了点,就赶忙紧张兮兮的扯回去,笨拙又可爱。
他的指尖加重力道,捏着那天青缠釉的杯壁缓缓地捻,盯着那一层鼓鼓的被子瞧。
石清莲在被子的遮盖下,吭哧吭哧的换衣裳,换了一刻钟,终于把自己折腾妥当了,夏日炎炎,纵然衣衫轻如蝉翼,但也让她出了一身薄薄的热汗,她一撩开被子,便觉得一阵凉爽。
马车内,沈蕴玉正端坐在椅子上,见她出来了,也未曾多瞧她,让石清莲紧绷的心舒缓了一点,她整理着裙摆,坐在床榻边上,问沈蕴玉:“我这个模样,行吗?”
沈蕴玉像是才注意到她换完衣裳了一般,抬起眼眸,神色冷淡的看向她。
月白色的薄纱襦裙裹着她柔
媚娇嫩的身子,露出一截漂亮的锁骨和纤细的脖颈,牙白的蓬软纱织外袍裹着她纤细的手臂,露出一截纤细的、白的脆生生的手骨和嫩的发粉的指尖,外袍纱裙掩盖下,露出一点小腿与玉足,天蚕丝勾勒出曼妙的曲线,她忐忑的坐在原地,轻轻摁着着自己的发鬓,似乎担忧自己的头发被刮乱。
她的脸在被子里捂了太久,已经泛起了淡淡的红,春潮带雨,总让人记起她在床榻间失神,抓挠他手臂时的模样,她大概是承受不住沈蕴玉的目光,所以稍微偏过了脸。
沈蕴玉望着她瞧了半晌,无甚波澜的点头,道:“石三姑娘的模样没什么问题,左右你是要戴斗笠的。”
石清莲便放下了心——确实有不少姑娘在与男子出去的时候戴斗笠,虽说大奉顺德年间民风开放,但若是男女接触的时候,因某些原因谈不成,却又被人知道了正在相处,会耽误双方相看下一个,故而都会遮掩稍许,戴斗笠很正常。
石清莲安心的戴上了斗笠。
马蹄哒哒,马车摇晃,行驶了大概一刻钟左右,他们到了马球场。
这马球场在外京的一处郊外庄子附近,这里是许家的地方,原先是一片良田,后来被许家改成了马球场,京中马球风靡,不管是男女踏青还是朋友游玩,都会来这边转转,故而许家的马球场日日都有人相约,时常是好友结伴一起来,然后发现马球场的人都互相认识——能在內京玩儿马球场的,都是有些身份的,寻常人家连门都摸不进来。
马球场占地极大,一眼望去足有百亩,有专门种植修剪的草坪,马球场旁边还有建造的观景台与凉亭,在马球场不远处,还有一家修建好的,为人落脚的客栈,客栈的远处有一个占地很广的马厩,以及一片跑马场,如果不想打马球,也可以去骑马。
石清莲以前未出阁的时候,随着她嫂嫂来过许家马球场两次,她那时年岁尚小,来马球场也不是来相看人,是真的来玩儿的,只是她君子六艺学的一般,骑术很差,故而没有上马球场,而是去租赁了一匹矮脚马,在跑马场由马场的马奴牵着跑了片刻,颇为有趣。
她撩开车帘往外瞧的时候,便瞧见了一大堆适龄男女聚在一起,都是一身骑马装,干净利落,英姿飒爽的模样,因着长辈不在,所以言谈都
很随意,气氛松弛。
她还瞧见了不少熟人,都是待字闺中的姑娘和正当时的五陵少年,一些马奴正牵马过来给他们,也有人自己去马厩挑马。
“今日是许家三嫡子办马球赛,邀约了很多官家子女,别怕,三娘随沈某逛便是了。”沈蕴玉把石三姑娘改成了三娘,免得被人听了名去,他先一步撩开马车车帘,伸出手到石清莲面前,道:“下来吧。”
沈蕴玉把石清莲扶下来的时候,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
沈蕴玉身为天子孤臣,是与在场的少年们的父辈、叔辈一样的官场人,偶尔会赴一些大臣们比较正式的宴会,比如庆功宴、寿诞之类的盛宴,虽然岁数只长他们不到十岁,但也俨然是两个阶层的人,这还是沈蕴玉第一次来他们这种年岁不大的少年人们组的马球局。
所以看见沈蕴玉从马车上扶出来个柔弱的小美人儿的时候,他们都疑心自己看错了人。
“这得是谁家的姑娘啊?”某家的小公子掷地有声的用手里的马鞭敲另一只手的掌心,道:“瞎了眼跟他相看!”
沈蕴玉之前连抄三家朝臣,那血漫在麒麟街花岗岩的地面上,连着三天才被冲洗干净,他踏着满地血水走出来时,那一脸煞神降临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还记忆犹新,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姑娘喜欢?
“说不准不是官家女。”旁边也有人道:“没瞧戴斗笠呢?”
说话间,那从马车上走出来的女子露出了全部身形。
她面目掩盖在薄纱下,看不分明,但一眼望去形如青鹤般挺拔俏美,手腕处的肌肤在阳光下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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