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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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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往后,不再于狂风大浪里流离颠沛,而是于落雪霏霏里煮酒青梅。

“t台好长。”余远洲在丁凯复脸边咬耳朵,“走得累死。懒得敬酒了。”

“敬个jb。说完爷思爱毒咱就回家。”

“基督教里同性恋死罪,说不了那套词儿。”

“呵。基督算个der。借他那套玩意儿说说,都是给他面儿。”

余远洲笑了下。本以为是随便来个司仪宣读套词,没想到丁增岳捧着本子上来了。

老头儿今天穿了件暗红唐装,头发抿得反光。胸前还别了朵喜花,俨然一副高堂打扮。

“咳咳。”他接过司仪递过来的话筒,背对两人站好。“今儿我大儿子喜酒,感谢各位能来捧场。作为爹,我先简单说两句儿。”

“如大家所见,我儿子丁凯复,是个同性恋。”丁增岳徐徐道,“三十五年前,也就是1987年,他出生的。如果那前儿我知道他是个同性恋,我一定会把他掐死。”

台下一片寂静,丁凯复的脸色也变了。

“因为那前儿,同性恋是大罪。什么罪?「流氓罪」。”丁增岳自嘲一笑,“这小子是个天生的流氓。”

台下出现了一声笑。

丁增岳接着道:“1997年以后,同性恋这事儿才不是罪。但是病。什么病,精神病。直到2001年,才从精神病底下划掉。但这事儿正常了吗,还不正常。被归拢到「心理障碍」底下去了,还他妈是病。”丁增岳摇头苦笑,“我以前也觉得这是病。不怕寒碜地说,我趁这小子睡着,扎过他手指头,挤血测那个艾滋病试纸。”

丁凯复啧了声,低骂了句老b。

“我啥招都想过。找医生,找女娃,逼他要孩子。啥都试过,没用。我不是嫌弃他,我是怕他苦。我这个爹没当好,让他小前儿吃了太多的苦。我不想让他一辈子都苦。哪怕做个孤寡,也好过被人戳脊梁骨。所以他追了余远洲这孩儿七年,期间我一直反对。”

“直到今年八月份,他在尼日利亚差点没了。后背炸焦糊,被攮了四刀,脑袋里有弹片儿。这些伤,全是为了保护余远洲。”丁增岳食指抹了下眼头,叹息道:“我那前儿就明白了。我这个爹的反对,在他眼里就是个屁。”

台下笑的人多了起来。

“既然我这个爹的反对都是屁,那其他人的反对,对他来说估摸连屁都算不上。我也看开了,这东西不是别人接不接受的事儿。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是个成年爷们儿,他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至于喜酒,有人说不该办。我觉得呢,办也挺好。有个正经关系束着,省着以后担心他出去胡搞八搞,我还得半夜偷摸扎他手指头。”

这回现场的气氛彻底放松了,连丁凯复都有了笑模样。

丁增岳接着道:“大伙儿估计都知道,我俩儿子。这老大,是我跟原配,蔡小丹的孩子。我跟小丹,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后来因为儿子丢了,小丹怨我,感情破裂离了婚。离婚三年,她就得癌没了。到今年,已经走了27年。我还记得她爱吃老式儿槽子糕。前天路过槽子糕店门口,一下子猛住了,还寻思给她带来着。”他口气怅然,眼底泛起水光,“年轻前儿,她嫌我没文化,像地痞。可我就喜欢她啊,追了八九年。我知道娶着喜欢的姑娘是什么滋味儿。像打了场胜仗,日子都跟着敞亮。将心比心,我也别掺和小辈儿的感情了。就让他和喜欢的人在一块儿吧。就让他自由地爱吧。爱情这玩意儿,越自由,越纯粹。只有纯粹了,才敢交付,人生才不会孤独。”

台下有人带头喊了句“好!”,紧接着是震耳欲聋的掌声。

在一片掌声中,丁增岳转到俩人面前:“从今往后,不管健康生病,富贵贫贱···妈的咱家也不能贫贱。反正不管咋的,你俩都好好在一起过。不吵架,不腻烦,不嫌弃,互相扶持到闭眼睛。愿不愿意!”

“爷思爱毒!”

“yes i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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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让人自由地爱吧。

越自由,越纯粹。越纯粹,越忠贞。

作者有话说:

我来啦我来啦!都过来让我ua一口!

余远洲前脚刚迈进屋,丁凯复就贴了上来。从后抱住他,黏黏糊糊地唤了一声:“洲。”

余远洲伸手推他:“起开,我要洗澡。”

“等会儿再洗。再多给我瞅两眼。”丁凯复用鼻尖蹭着他脖颈,“你今天好看死了。好看得我想满世界得瑟。”

“还没得瑟够?”余远洲笑了下,“哎我记得你一开始还会拽两句古诗,怎么现在不说了?”

“不说了。怕你多合计。”

“我没那么小心眼儿。”

“那也不想说了。再好听都别人说的,不是付金枭说的。”

“关键付金枭说的也···”

“嗯?”

“算了。没什么。”余远洲抬手揉他耳朵,“随你。”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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