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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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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谈案子的,也有赶项目的,总之律所内仍有不少忙碌的身影。

来见方轶的是那位出纳的父亲,他叫时荣,大约五十来岁的样子(其实他还不到五十岁),穿着一件半截袖大背心和一条皱皱巴巴的休闲裤,皮肤黑红,额头的皱纹很深,眼神中充满了悲伤。

“时先生,您能说下您女儿的情况吗?”方轶走进会议室,坐下后问道。

“方律师,具体情况我知道的不是太多,这是我女儿的判决书。您看下。”时荣双手颤颤巍巍的从一个布兜子里掏出一份判决书原件,递给了方轶。

方轶接过判决书后,看了一遍。时荣不敢多说话,在一旁时不时的舔下嘴唇,以缓解心中的焦虑和忐忑。

根据判决书的描述,被告人名叫时雅兰,她与丈夫齐清山系经人介绍后认识,并在父母的催促下结的婚,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一周时间。

由于婚前双方之间缺乏沟通和了解,结婚后,双方关系并不好。结婚不到半年,齐清山便开始借酒撒泼,殴打时雅兰。时雅兰人比较老实,不管受多大委屈她都会忍耐。然而时雅兰的软弱并没有换来丈夫的心软,反而让齐清山更加的看不上时雅兰。

结婚后第二年,齐清山在县里开了一家照相馆,靠着不错的摄影技术,在县里做的风生水起,经常有妙龄少女找他拍生活照。

两口子搬到县里住后,齐清山更加的肆无忌惮,经常毫无缘由的殴打和虐待时雅兰。有几次时雅兰被打的骨折,强撑着不敢说,她身上被齐清山用烟头烫的疤痕更是多达十多处。

案发当日晚上十一点多,时雅兰正在自家的照相馆后面的房间睡觉(为了节约成本,前面是照相馆后面是住家,算是商住一体),出去喝酒的齐清山突然带了一个女青年回来。

这个女青年名叫简岚岚,经常来到店里找齐清山。二人进屋后,齐清山要求时雅兰到别处去睡,为此夫妻二人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即便这样忍气吞声的时雅兰还是选择了屈服。

时雅兰早就知道齐清山背着自己在外面找女人,但是没想到这次居然把女人带回来家里,她强压怒火,跑到了外间屋的沙发上去睡。

因为蚊子比较多,半夜时雅兰被蚊子咬醒了,她迈步走进屋去准备拿电蚊香。就在她推开房门那一刻,看到了齐清山和简岚岚躺在床上,睡在了一起。

此时的时雅兰一股无名怒火直冲头顶,压抑在心底的愤怒一下爆发出来,眼睛中充满了血丝。

有人说女人的忍受力比男人强,此话有一定的道理。若是不看到,时雅兰或许还能忍,但今晚她看到自己男人和别的女人滚床单,而且还是在自己家里,她的理智瞬间全部丧失。

此时的时雅兰心中满是愤怒,她转身去了厨房,抄起菜刀进了屋子,齐清山因为晚上喝了不少酒,倒下便睡了,根本没有意识到有人进屋。时雅兰举刀奔着齐清山的头颈部连砍数刀,齐清山当即死亡。

睡在床上的简岚岚当即就醒了,先是一愣,紧跟着起身扑过去抢夺时雅兰手里的菜刀。

此时的时雅兰已经丧失了理智,一身愤怒之力又岂是简岚岚能抵挡的,在两人争抢菜刀的过程中,时雅兰挥刀向简岚岚的头部连砍数刀,致其死亡。

杀人后,时雅兰瘫坐在地上,待她冷静下来后,看到满床的血,心里明白自己杀人了,心慌的不行。随后她将二人尸体拖出屋,扔进了院中的菜窖,并清理了现场血迹。

次日,时雅兰又找来汽油浇在两具尸体上,点燃焚烧。邻居发现隔壁院中有浓烟以为失火了,便报了警。警察进院后,见到菜窖中的情景被吓了一跳,立刻将时雅兰控制。

时雅兰故意杀人案子很快被检察院移送去了中院。她父母在家哭晕了不知道多少次,她公公婆婆知道此事后,并没有指责时雅兰,反而向法院提交了请求从轻处罚时雅兰的申请。

时雅兰的案子在当地引起了轰动,媒体上传得沸沸扬扬,当地妇联派人了解完情况后,也向法院出具了文件,请求对时雅兰从宽处罚。时雅兰所在单位也向法院提交了从轻处罚的申请。

此后,时雅兰的父母请了律师为她辩护。

人在做天在看

中院认为,被告人时雅兰因与其夫齐清山有矛盾,用菜刀砍死齐清山,又将齐清山带回家中的简岚岚砍死,并焚尸灭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十分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时雅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拿到判决结果后,时雅兰的父母病急乱投医,打电话给所有认识的人,请大家帮忙介绍律师,准备上诉打二审。

兰姐也接到了电话,她心里有些为时雅兰鸣不平,便将方轶介绍给了时荣。这几天时荣一直在见律师,有真心想帮他的,也有借着打官司的机会骗钱的,还有想借着这个案子提高知名度的,总之五花八门,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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