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节(1 / 3)
次日一早,超市的员工,早早来到超市,却发现门关着,以为老板唐明进货还没回来,便打开防盗门,开始打扫卫生。结果一进休息室,员工正看到唐明满头是血的躺在床上。
员工被吓了一跳,见休息室被翻的乱七八糟的,立刻打电话报警。随后唐明被送去了医院抢救。经鉴定,唐明的伤情为重伤。
唐仁国逃到朋友家后,一直心神不宁,郑万兴问他出了什么事,一开始唐仁国不说,后来在郑万兴的一再追问下,唐仁国将“打人拿钱”一事告知了郑万兴,郑万兴一听怕牵连到自己,急忙劝他总躲着不是事,让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唐仁国表面答应去自首,但是心里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唐明是死是活,打算先到派出所问问情况后再说。
在朋友家住了一段时间后,唐仁国带着棒球帽,化名“唐仁栋”(他弟弟的名字),到乡里的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值班的警察发现唐仁国与市公安局发下来的协查通报中的犯罪嫌疑人长得很像,便暗中通知同事,将唐仁国抓获,经讯问,唐仁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刚才你所说,你去小超市时只想搞钱,但是见到唐明后,你向他要钱,他不给,你们双方吵起来后,他要送你去派出所,你一时激动才动的手,是这样吧?”方轶问道。
“是。我当时急着搞钱,没想杀他,是他逼我的。”唐仁国点头说道。
“那你在殴打唐明时是怎么想的?想打死他?”方轶盯着对方的眼睛,接着问道。
“我……我当时……脑子特别乱,我就想出气,他从小就看不上我,有了弟弟后,更看我不顺眼,不管什么都给弟弟买最好的。我呢,我什么都没有,我做什么都不对。
弟弟是亲生的,我是抱养的,我不盼着他一碗水端平,但至少也得差不多吧……”唐仁国越说越激动,将心中的不满全都释放了出来。
方轶走出了看守所,心中一直想着唐仁国的案子,这种家务事孰对孰错最难说清,人嘴两张皮怎么说怎么有理。但是唐仁国打了他父亲,抢了家里小超市的钱,这是事实,这案子不好弄啊。
次日一早,方轶去中院阅了卷。
当太阳再次升起,阳光洒满大地之时,路上的车流又多了起来。年轻人蓬勃向上,憧憬着未来的美好;中年人厌烦的走出门,又开始了一天不想做,但是又不得不做的工作;拿着退休金的老头老太太挤着公交车去旅游……
一切好像都是新的开始,又好像在重复着昨日的不堪和无奈。
当时针指到上午十点时,贾宗霞迈着小碎步,一脸焦急的走进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
“贾女士,案卷我看过了,我想先问您一个问题。”方轶看向对面正在用桌上的面巾纸擦着额头汗水的贾宗霞。
“您说!”贾宗霞急忙抹了两把额头,认真的看向方轶。
“被告人唐仁国是您抱养的儿子,被害人唐明是您老公,您老公现在对被告人唐仁国是什么态度?”方轶问道。
重罪中的重罪
“……方律师,我跟您说实话吧,为这事,我们两口子已经一星期没怎么说话了。我老公受伤,我心疼。
我儿子唐仁国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不管怎么说也是我从一个多月大把他养到现在。虽然不是亲骨肉,但我也心疼啊!
这孩子虽然对他爸不怎么样,但是对我还是挺好的。
其实我们两口子也有责任,自从有了他弟弟,我们忽略了对他的关心。尤其他爸,有了亲的就不想要抱的了,平时说话办事很明显都偏向老二,他心里不平衡也正常。
我心里觉得愧对他,所以我要给他请本地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以免村里人戳脊梁骨,我这良心上也过不去!”贾宗霞表情有些呆滞,眼神中透着悲哀。
“嗯,我明白了。你老公能给他出份谅解书吗?”方轶接着问道。
“这……恐怕出不了。我老公恨不得法院立刻枪毙了他。”贾宗霞摇了摇头道。
“嗯,您儿子唐仁国的案子,我认为不构成杀人罪,构成抢劫罪。”方轶道。
“啊!您要说杀人罪,我能理解,毕竟他把他爸打成了重伤,可抢劫罪……他从家里的小超市拿了钱不假,可那都是自家的钱也算是抢劫?”贾宗霞十分不解的看向方轶,等待着对方给出合理的解释。
“抢自家人的钱财一般是构不成抢劫罪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第七条的规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但是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我去会见时,您儿子告诉我,他是与一位外号叫黄毛的朋友一起去的小超市,实施的抢钱行为,所以符合伙同他人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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