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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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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孟总是晋省的知名企业家,他在本地有个兄弟,最近出了点事,想跟您咨询下。”

说话间,云梅已经煮上了一壶老白茶,接着道:“孟总,这是我们店里的老白茶,您品下看看怎么样。

你们谈,我还有点事。你们谈好了,告诉我下,我就在办公室,晚上我做东,请您二位吃饭。”

今天上午孟总来找云梅谈合作,谈完后问她是否有认识的比较靠谱的刑事律师,于是云梅便给方轶打了电话。

但是直到现在孟总也没跟她提要咨询什么,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孟总不想让云梅知道咨询的内容。

云梅在商海沉浮多年,自然看得出眉眼高低,泡好茶后,便找了个体面的借口离开了,把茶室留给了孟总和方轶。

云梅离开后,孟总坐到了云梅之前坐的位置,开始摆弄茶具,看的出来,他也是个行家。卖茶的不一定都懂茶艺,但是孟总懂。

见孟总专心鼓动茶具,方轶看着没有说话。

不得不说云梅是个讲究人,煮茶用的不是电炉,而是一个小泥炉,就放在桌子旁特制的架子上,小泥炉内放着点燃的木炭,待孟总将茶具冲烫了一遍后,小泥炉上的铸铁铁壶冒起了白色的水气,水开了。

过了一会儿,孟总倒了两杯茶,两人一人一杯。

“方律师,茶水有点烫,待微凉后再饮。”孟总气定神闲的说道。

方轶微笑着点头,心道:喝茶的人是不是都这么沉得住气,半天了不说正事,那好吧,你不说我也不提,咱俩就在这儿品茶,练养气的功夫。

片刻后,孟总开口了:“方律师,有个罪名叫‘妨害作证罪’,不知道您有没有做过这类刑事案子?”

听他说完,方轶乐了:“巧了!前段时间我刚办了一个,被告人也是妨害作证罪,后来被判了七个月。”

“哦?那位给您说道说道,您看这案子还有没有机会。”孟总酝酿了下继续说道:“这事得从我那兄弟说起。早先我父母被外派到京城办事处工作,我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他家就住我家楼下,我经常去他家蹭饭,他也经常来我家吃饭,我们两个属于那种吃喝不分的朋友,一直到高中毕业。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京城的大学,学的法律专业,后来考了几次司法考试没通过,就弃法从商了。他随他父母来了本市经商,虽然在两地,但是我们还经常联系,走的比较近。

他头脑比我灵活,也比我聪明,就是不爱学习,经商却是一块好材料,上中学时就开始倒腾贴画、贺卡之类的小商品,兜里零食不断。那时候我真羡慕他。

今年六月份的时候,我听说他因为妨害作证罪被抓了,后来他家里人给他请了京城的律师,结果我那兄弟被判了一年半,我兄弟不服,准备上诉。我想请您给把把关,看看这案子二审有没有希望翻案。”说完,孟总拿起茶杯押了一口茶。

“具体是什么原因,您清楚吗?”方轶问道。

“之前我了解过,也问过他的律师,其实是我那兄弟太贪心了,五年前,有家广告公司找他借了一笔资金周转,一共一百万,他收人家月息三分(单利),一年下来就是一百三十六万……”孟总端起茶杯,边品茶边道。

人算不如天算

五年前,本地红太阳广告公司的李总因为急需资金周转,向孟总的兄弟王亮借了一百万元,双方约定月息(单利)三分,借款期限十二个月,本息一共一百三十六万元。

借款协议上写的是:“红太阳广告公司今借到王亮现金壹佰叁拾陆万元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十二个月,从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算,该款项十二个月内归还不计利息。借款人红太阳广告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人李长顺”。

此后,红太阳广告公司的李长顺按期归还了全部借款本息,但是他忘了向王亮要借条。

去年年初的时候,王亮在收拾保险柜时发现了红太阳广告公司的借款协议原件,于是他脑瓜一转便拿着借款协议去了法院,起诉了红太阳广告公司和李长顺,要求红太阳广告公司归还借款一百三十六万元及延迟还款的利息,李长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后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红太阳广告公司自然不认可王亮的诉求,答辩称已归还全部借款,而且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同意调解。

随后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以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王亮的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后王亮咨询了律师,律师称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的两年内他曾找过红太阳公司或者李长顺索要过借款(之前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民法典》颁布后,诉讼时效是三年),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如此往复,诉讼时效就没问题了。

后来,在付咨询费时,律师见王亮出手大方,又特意提醒了他一句,最好跟着他去催款的人跟他没有直系亲属关系,也没有利害关系。

王亮咨询明白后,贼心不死,向中院提起了上诉。在此期间,他找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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