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3 / 3)
李双喜说的出来就干的出来,我心里害怕就跑去小卖店买了一把刀。”
“什么样的刀?”方轶问道。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刀,有半尺来长。”陈来娣用手比划道。
“嗯,我明白了,你接着说。”方轶道。
“我回家后,把刀藏在了卧室的衣柜里。
当晚,李双喜回家后在屋里喝酒,喝多了就开始打我,打累了,他去厨房拿了菜刀放到饭桌上,继续喝酒,一边喝酒一边嚷嚷着要砍断我的脚。后来在里屋睡觉的孩子被他吵醒,哇哇大哭,我回里屋哄孩子。
李双喜喝完酒后进了里屋,继续打我,嚷嚷着要用菜刀砍断我的双脚,说完就去外屋拿菜刀。
我当时特别害怕,大脑一片空白,就趁他向外走时从衣柜里拿出刀,追了出去,向他身上乱砍。”陈来娣神情有些激动。
“都砍在了哪些部位,你还记得吗?”待她稍微平复了下情绪后,方轶问道。
“当时我只知道疯狂的砍,根本不记得砍了哪。后来警察告诉我李双喜头顶、手臂、腹部等处有刀伤,是我砍的。
后来李双喜夺下我手里的刀,我把他推倒后,跑出了家门。当时我心里特别害怕,跑到了隔壁村我姐姐家求助,我姐姐和姐夫正好在家,后来姐夫报了警。”陈来娣道。
“李双喜伤的怎么样,你知道吗?”方轶问道。
“警察说,他是重伤二级,说我属于轻微伤。我故意伤人,是要被判刑的。”陈来娣抹着眼泪道。
造孽啊!
“方律师,我会被判刑吗?我家还有三岁多的孩子要照顾。”陈来娣抹着眼泪道。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丈夫对你有家庭暴力行为,你们家的情况左邻右舍都知道吗?”方轶问道。
“知道,村里给调解过好几次,也报过警,派出所的警察也来过,但是李双喜照样打我。”陈来娣道。
“嗯,虽然李双喜说要砍你的双脚,但是你拿刀砍他时,他手里什么都没有,虽然你是出于防卫的心里才用刀砍他,但是你毕竟把他砍成了重伤,而你只是轻微伤,你的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所以警方说你构成故意伤害,并没有冤枉你。你确实构成故意伤害罪。”方轶道。
听方轶说完,陈来娣立刻哭了起来。
“你别急,你这案子与其他故意伤害案件不一样,也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首先李双喜对你存在家暴的行为。
你有没有去医院看过伤?”方轶问道。
“去看过,有一次打得重,我在炕上躺了半个多月才下地。对了,我有医院的医疗本,就在我家衣柜的抽屉里。”陈来娣道。
“嗯,另外警方有没有说你属于自首?”方轶问道。
“说了。说我属于自首。”陈来娣擦着眼泪道。
“嗯,你有自首情节,就算是到了法院,法官在量刑时也会考虑。不会重判你的。放心吧。下午我去检察院阅卷,正好跟检察员谈谈,尽量从轻处罚,建议处缓刑,不用坐牢。”方轶安慰她道。
陈来娣一边擦眼泪一边点头:“嗯!”
“你有什么要问的吗?”方轶问道。
“我孩子怎么样?”陈来娣眼神执着的看向方轶。
“孩子很好,你母亲在照顾他。放心吧!”方轶道。
中午吃过饭后,方轶去了检察院。
阅完卷后,方轶与负责案件的陈检察员沟通案情。
“方律师,您说陈来娣属于防卫过当的意见,我同意。
陈来娣面对现实、紧迫的人身危险取刀反击,构成正当防卫,虽事先准备刀具,但不影响防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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