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2 / 3)
疗,无法出庭接受审判,法院中止了案件的审理。
“欧阳总,欧阳杰的女朋友朱琳现在情况怎么样?”方轶问道。
“什么女朋友,都是小孩子闹着玩的,那女孩子跟小杰是同学。说来也怪,事发当天她只是蹭破了点皮,到医院擦了点药,后来警察问完话就走了。而我家小杰差点进了重症监护室。
方律师,我家小杰现在恢复的差不多了,准备出院,前段时间法院那边也通知我们了,一周后开庭。
您看我家小杰这案子够不够成交通肇事罪?孩子还小,要是构成犯罪,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欧阳总担心道。
天下父母心,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子女还没踏入社会就先被判上一个永远去不掉的污点。
“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是不够成交通肇事罪的。”方轶想了下道。
“理由是什么?检察院已经以交通肇事罪提起了公诉,我们需要确实可靠的理由驳斥他们。”欧阳总盯着方轶问道。
“我之所以说您儿子欧阳杰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因为从法理上讲,犯罪是对他人法益的侵害,一般情况下自损行为不构成犯罪(当然对生命权的处分除外),除非这种自损行为危及国家和公共安全。
刚才我问您跟欧阳杰在一起的朱琳的情况,就是考虑的这个点。如果朱琳只是轻微伤,欧阳杰因交通事故造成自己重伤,这种情况正好符合我刚才说的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但是不排除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会变更起诉,指控欧阳杰犯危险驾驶罪。”方轶解释道。
“如果检察院真变更了起诉,我儿子会不会构成犯罪,被判刑?”欧阳总追问道。
“还真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会不会判刑,这就不好说了。因为欧阳杰重伤在身,可以争取下。比较理想的结果是虽然构成犯罪,但是法院免除对您儿子的刑事处罚。”方轶道。
“也就是说,我儿子犯罪的事是抹不掉了。方律师,有没有别的办法?”欧阳总露出期盼的眼神,说道。
“这……恐怕很难。”方轶迟疑了下道。
“不瞒您说,我之前也咨询了几位律师,他们的意见跟您说的差不多,但是都没提检察院变更起诉的事。
如果检察院不变更起诉,是不是我儿子这案子就按无罪处理了?”欧阳总道。
听完欧阳总的话,方轶心中暗道:其他律师不说大概率是两个原因,一是这些律师专业能力不足,他们没想那么多;二是因为他们怕您听说儿子构成犯罪后,不委托他们,或者舍不得花大价钱请律师。
方轶敢说是出于一位执业律师的敬业精神,既然人家问了,就得把案子的风险全部披露出来,以免到时候当事人责怪律师不专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可知,在指控罪名与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变更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而以审理认定的罪名对被告人定罪。
所以,您说的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方轶想了想道。
“嗯,我明白了。如果我委托您为我儿子提供辩护,您能否让我儿子免于牢狱之灾?”
欧阳总算是明白了,即便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不成立,法院也可能按照新罪名定罪量刑,儿子这个污点是抹不掉了。
不过好在他也没指望儿子像其他人一样读大学当公务员(主要是儿子的学习太烂),以后大不了厚着脸皮找周德发说说,让周老总看在自己鞍前马后的面子上,给儿子安排个差事。
现在欧阳总最关心的问题是儿子会不会蹲大牢,要蹲多久。
方轶没有立刻答复欧阳总,而是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借此酝酿了下说辞:“如果您委托我为您儿子提供辩护,我会尽全力将检察院指控的交通肇事罪打掉,然后为欧阳杰争取最大的利益。
作为一名律师,我不敢拍胸脯向您保证什么,但是我会尽全力。”方轶道。
“嗯,我再多问一句,您在区法院有关系吗?”欧阳总问道。
因为欧阳总的关系不在市里,都在外省,所以自从儿子出事后,他像无头苍蝇似得到处托关系,请人吃了不知道多少顿饭,还被骗了大几十万,最后没办法他又向老板周德发求助。
可惜的是周德发早年将总部移到了京城,市内的领导又换了好几茬,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重量级的人物帮他。
德发建筑的领导层倒是有几个有关系的,但是因为欧阳总马上就要退休了,没有利用价值,早年大家又跟他斗来斗去的,留下了不少恩怨,所以大家都装聋作哑,不抻头。
今天碰到方轶,觉得方轶挺靠谱的,欧阳总想瞎猫碰死耗子试试看方轶是否有关系。可方轶比他也强不了多少,哪有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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