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3)
人。
“十七岁那年,我与人生死一战,那时候福地还很脆弱,连话都说不了,我躺在血泊中命悬一线,是她路过把我捡了回去。”
红袖招医者,能活死人肉白骨,这样的传说并不是没有根据的。
燕锦受刺激入道,又跟人决一死战,命和根基都受了损,但公孙玉花费了巨大的代价,硬生生让燕锦安然无恙地醒了过来。
“她为什么救你?”一剑霜寒问。
不是他冷血,而是燕锦给他讲过太多修仙界的恶心规则,在一剑霜寒的心中,修仙界的人无利不起早,也绝不会做让自己吃亏的事情。
而燕锦跟公孙玉素昧平生,对方却花费巨大的代价救了他。
“好问题,”燕锦笑了一声:“我当时也这么问过她,她告诉我,她想收我为弟子。”
燕锦入道便是金丹,这天赋的逆天程度,相同者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而公孙玉不仅看中了燕锦的天赋,还看上了他的脸。
众所周知,红袖招收的弟子,天赋倒还是其次,但美却是一定的,而燕锦的那张脸,同他的天赋一样世间少有。
听燕锦这么说,一剑霜寒又看了看他的剑,道:“你最后没有拜她为师?”
“啧。”不知道想起什么,燕锦的眉眼中有三分讪讪,又有些哭笑不得:“不是我不想,而是不能。”
一剑霜寒还没问为什么,燕锦就告诉了他答案:“因为红袖招不收男弟子。”
而燕锦,是个男人。
也怪公孙玉当时刚与人饮完酒,醉呼呼地看到了燕锦的脸后,认为天底下就没有男人能长这么好看,于是错认了他的性别,转头就把他捡了回去。
当然,治疗到中途,公孙玉肯定也发现了燕锦真实性别,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于是她最后想了个很损的方法。
一剑霜寒没问,但他看着燕锦的脸色,就知道这方法有点让人无法接受。
燕锦也没有扭捏,他的过去并不难说出口,只是提到这件事,还是难免有些想要磨牙。
“红袖招有种秘术,能让未及冠的男人,硬生生从内到外变成女人。”
红袖招不收男弟子,但是人妖可收。
大多数红袖招弟子都瞧不起男人,此前的公孙玉虽然艳名在外,但也从不会被哪个男人绊住脚,这个秘法从被创造出来起,都没有出现过一个真实案例。
孙扶玉很嫌弃燕锦居然是个男的,但那张脸又确实过于好看了点,就那么退了一步,提出这么个跌破人下巴的方法来。
而十七岁的少年,就算再怎么被搓磨,但多少还是有几分自尊的,恰好那时候福地苏醒开口,母子俩就连夜跑路了。
此后燕锦身处修仙界,虽然听闻在那之后,公孙玉气了一整年,但却不见对方找人来抓他算账。
后来燕锦天南海北地游历,每年都能搜罗到不少好东西。
以红袖招的地位,公孙玉什么不能有,其中什么法宝秘籍的,燕锦都自己留了下来,只将一些稀奇古怪的美颜方子,丢在公孙玉的房门外。
他就这么丢了一百多年,期间甚至都没跟公孙玉见过一面,怕她还想着抓人。
“第二次见面,便是我死的那次。”燕锦抬头看看月色:“她其实并不是真心想夺宝,红袖招再怎么说,也只是个医修门派,所有女弟子对这些都看得很淡。”
“她是觉得红袖招地位超然,我若是能被她护在身后,必定会安然无恙。”
可燕锦并没有她这么乐观,人心难测,而福地又是天大的宝贝。
“说起来,那一面我与她针锋相对,倒是连句谢谢都没来得及说。”
一剑霜寒道:“会有机会的。”如果孙扶玉真的是公孙玉,那这句道谢,一定会被她听到。
一剑霜寒无意识弹着琴,转头回味起燕锦说的那些话,最后却捕捉到了一个关键字眼。
他眯起眼睛,缓缓发出疑问:“你最开始说,孙扶玉也是一位故人,‘也’?”
他顿了顿,认真地问:“还有谁?”
其实燕锦之前都没往这方面想过,但今天几乎确定孙扶玉就是公孙玉后,他倒是想起了之前见过的那个npc。
燕锦道:“合欢宫最后的那个boss,佛子无相。”
84
佛子无相?
一剑霜寒当然忘不了这个boss,正是当初在合欢宫老五面前,他利用情人铃破局,这才被燕锦发现不对劲,从而发生了后边一系列的事情。
但一剑霜寒有些奇怪,问:“那个boss明显智能程度不高,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起初我也只是觉得很像。”燕锦道,毕竟亦正亦邪的佛子并不多见,而燕锦认识的那个和尚,天生就佛骨与魔骨并存。
燕锦不知道那家伙的名字,也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修仙界的人,都称呼他为阴阳骨。
“但是后来碰到孙扶玉,在我确定她的身份后,便想着,既然我能来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