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节(1 / 3)
霍野若有所思。
修士相遇,贸然外放神识会被视作挑衅,见对方目光下移,仅用肉眼观察的冲和方注意到,霍野左手一直搁在桌下,而那里,正伏着道极清浅的呼吸。
冲和惊讶:“灵宠?”
自家师弟何时有了此等闲情?
“这么叫,他应当会不高兴,”提前给白兔喂了些精血,使其饱腹到陷入酣睡,明知对方听不到,霍野仍将音量放得极低,“一别百年,我的明月峰,师兄可还留着?”
冲和立刻吹胡子瞪眼,“呸呸呸,这话讲得忒难听。”难不成觉得自己是那种鸠占鹊巢的小人?
明白一朝跌落谷底对心境是多大的冲击,他安慰,“放心,便是倾尽家底,师兄也会让你重回渡劫。”
霍野却摇头,“不是我。”
而是蜷伏于他掌心的白兔。
内里破败得如同一团烂棉絮,丹药灵植也好,精气血肉也罢,若无法尽快将其推上元婴之境重塑躯壳,对方恐怕活不过这个冬天。
青云门近来发生了件大事。
常年受岚气笼罩、被弟子揣测为禁地的明月峰, 竟在某个平平无奇的早晨拨云见日,迎得新主人。
青云门共十二峰,明月峰是其中最陡峭高耸的一座, 传闻登顶后,雾霭缭绕,天幕近得仿佛稍稍抬头便能碰到,尤其待夜色降临, 一轮孤光悬于眼前,皎洁清冷, 偏又触手可得,故得此名。
但, 传闻只是传闻, 这么些年, 青云门的新老弟子, 谁也没真正见过明月峰解除限制, 更别提爬上去赏景。
一时间,关于明月峰主身份的猜想,飞快成了超越“大师兄去向”的新话题。
“掌教血亲”的推论高居榜首。
因得有人真切瞧见, 数日前, 掌教去往明月峰时, 身后跟了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未穿弟子服饰。
——若为普通收徒, 理应和小师弟一样,住在紫宵峰的洞府。
那是历代掌教的居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过多久, 其余宗派纷纷商量好似的,争先恐后遣弟子来青云门送礼道谢, 天材地宝、法衣灵剑,不一而足,热络到肉麻地称赞青云门在危急时刻力挽狂澜,救正道于水火。
至此,青云门的弟子才知道,自家掌教还有位隐居修炼的师弟,以少敌多,力挫妖魔,成了现今唯一存世的渡劫老祖。
这是何等风光!何等值得骄傲!
三族交界处、那些叫妖魔避之不及的剑意,原来也是对方所留,假如有幸能得老祖指点一二,何愁没有突破?
然而,半个月过去,明月峰的主人却始终未曾露面。
负责洒扫的小道童吃醉酒,无意中透露,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前辈,似乎很喜欢养兔子,正试图把灵宠推过筑基的门槛。
此话一出,全派哗然。
灵宠之所以与妖修区分,就是由于它们缺少内丹,修炼艰难,寿数智力亦十分有限,虽容易操纵,可除开某些得天独厚的珍奇品种,大多需要靠符篆之类的外力加持,方能替主人征战。
否则万兽宗也不必铤而走险抓妖族驱使。
最常见的灵宠,即每个门派皆有的仙鹤,堪称万兽宗的基石产业,像兔子这种胆小到会把自己吓死的动物,唯一的用途,大概便是被当做送礼附带的小玩意、讨某些偏爱毛绒绒的男修女修欢心。
没想到老祖亦是其中一员。
实事求是地讲,这八卦也不能全然算错:宋岫的内丹早已被狐火烧作飞灰,近乎凡胎,想再次修炼,必定要舍弃妖族的功法,重塑一套人的经脉。
个中难度,无异于逆天改命。
霍野却连眉头都没皱。
各式补药流水似的喂下去,宋岫每日被撑得吃了睡睡了吃,修为没怎么涨,身形倒愈发圆润。
冲和看得稀奇,“以往可没见你这般高调。”大张旗鼓驱散遮掩明月峰的浓雾,放任弟子讨论,只差没挨家挨户通知,霍野平安回到青云门。
短短半月,少年的个子又高了些,玉冠束发,霍野眉目冷锐,“嘴巴的感谢太轻巧,总得让他们掏点实实在在的好处来。”
尽管自己不屑携恩图报,更不屑将维护师门的行为归结于大义,但如若有人敢将他的出山当做天经地义,即使境界跌落,霍野亦要给对方点颜色瞧瞧。
“那群老家伙都是人精,怎会在明面上落人口实?”捋捋胡子,冲和笑,“想来此刻正肉痛得很。”
再得知自己压箱底的宝贝最后都喂了兔子,恐怕会肉痛翻倍。
“你啊你,”记起百年前对方提剑一座座山头“讨教”的往事,冲和叹,“蔫坏。”
霍野却道:“与旁人无关。”
他是真心想救宋岫,而非故意糟践浪费。
定定打量了自家师弟几秒,确认对方并未撒谎,更未开玩笑,冲和陡然一惊,“你这是吃错了什么药?”
“竟会被剑道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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