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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节(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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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前看的,人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总揪住过去不放,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宽恕别人,何尝不是宽恕自己?我放过了他,也放弃了自己的执念,对我对他,未尝不是好事!阿婉,你要好好的,让我看着你幸福,你幸福了,我就会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苦尽甘来破镜重圆这一说的……”她的眼神干净虔诚,仿佛在做告解一般。

岳沉婉拥抱她,拍拍她的背,满心酸楚。

“好,我会好好的,你,也是一样,等你从西雅图回来,就来华盛顿吧,跟我做个邻居,咱们一起养条狗,起名就叫詹姆士,咱们每天晚上一起遛狗,丢一百次盘子让它叼……”詹姆士是岳明歌的英文名。

梅二笑了,似乎想说什么,又顿住,笑道:“下次见面,我有好消息告诉你,你一定跟我一样欢喜……”说完,拍拍她的手可,转身入闸。

当晚,岳沉婉入睡不久,就忽然惊醒,一身冷汗,姜向晚也坐起来,看她满身是汗,脸色煞白,吓了一跳:“怎么了?梦到什么了?”

岳沉婉声音颤抖,浑身都战栗:“梅二,死了……”

姜向晚悚然:“你说什么?”

梅纯语是在晚上九点多抵达的西雅图,其实从纽约到西雅图的飞行时间不过三个小时,只是因为从东海岸到西海岸有时差,算上两个小时的时差要五个小时,梅纯语抵达的时候,西雅图还是灯火通明多姿多彩的时间,梅纯语心情不好,叫了一辆出租去预订好的酒店,上车时,她匆匆瞥见那是个白种男人,面目普通,上了车后她用英语说了酒店的名字就向后一靠,半闭着眼睛养神,西雅图她来过很多次,年少时,是为了玩,后来是为了工作,她对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好奇,只是简单的作为短暂的驿站,事实上,对任何国家她都缺少一份归属感,她唯一觉得有归属感的城市,在地球的另一侧,那个空气污浊,永远灰色冷硬厚重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的男人,年少时节,那个有着潋滟桃花眼的少年轻薄的一笑,明媚了她的青春,开启了她的懵懂,诱惑了她的心……岳明歌,岳明歌,她沉默的在心里咀嚼着这三个字,像醇厚的咖啡豆,淡淡的香,浓浓的苦涩。

她嗅到一丝香气,若有若无,心里一惊,她对香味一向敏感,因为她对香水之类的东西过敏,她感觉四周是一片沉寂和黑暗,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发现四肢无力,甚至喉咙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她猛然惊醒,奋力的睁开眼睛,一个男人的身影盖了过来,她看不清他的模样,却能嗅到他嘴巴里散发着口香糖的味道,还有嘴巴里哼着的歌曲,有些走调,听不出是什么歌,他的声音低沉,不过能听得出他非常愉快,她被他抱了起来,甚至还掂了掂重量,仿佛她是他新到手的货物,他周身散发着野兽般的热量,和白种人特有的腥膻味道,梅纯语努力的睁大眼睛,只看见一双棕色的野兽般闪亮的眼睛,然后,她就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当中……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一间古怪的屋子里,四周都是画板,密密麻麻几乎有上百张画板,每一张画板上画的都是鸽子,形态各异,颜色各异,姿态各异的鸽子,她被绑在一把椅子上,一个男人坐在她对面,用一种古怪的目光看着她,她认出是那个白人司机。

她想问他要干什么,可她的嘴巴被胶布牢牢的粘住,对方似乎不想听她的任何声音。

男人看了她很久,他的耐性似乎很好,直到她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整个人陷入巨大的恐惧中,他终于慢吞吞的站起来,走到她身边,蹲了下来,用鼻子在她身上嗅着,似乎很满意她身上的味道,鼻子不停的发出野兽一般的咕哝声,他宽大的手掌在她的肚子上抚摸着,甚至掀起她的上衣露出腹部的皮肤,用嘴唇在她的肚子上亲吻,梅纯语觉得自己要疯了,即使被绑着,也不能阻挡她疯狂的挣扎,以至于绳子把她细嫩的手腕磨出了血痕,男子看着她的眼睛,流露出鄙夷的神色,从地上的工具箱里拿出了一把闪闪发光的手术刀,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她的肚子上比划起来……

☆、 婉心

梅纯语的尸体是在岳沉婉报警后第三天发现的,尸体被弃置在郊外的密林里,被一个晨跑爱好者发现的,尸体被摆放成倚坐的姿势靠着一棵大树,尸体的衣服完整,表面几乎看不见任何血迹,解开衣服才能看见尸体的腹部被割开一个长达十几厘米的口子,然后被细密的缝合,似乎从腹部取走了什么东西一样。

岳沉婉和姜向晚作为死者的亲友和报案者被警察询问。

在得知岳沉婉是马里兰大学犯罪心理学的在读研究生后,警探的态度明显的缓和,还饶有兴趣的问起了她的带教导师约翰·斯塔夫。

“……那个老家伙曾经在fbi工作过,当时有个案子特意请了他来做的指导,那真是个厉害的家伙,看了现场和尸体后就给出了分析意见,我们根据他的意见才抓到了凶手,那家伙非常爱吃我妻子做的金枪鱼三明治,每次见到我都要上几个,他还好吗?”

“教授很好,还是很爱吃三明治,不过这几年血糖有点高,医生要他注意饮食。”岳沉婉礼貌的跟他套近乎,这个名叫斯蒂芬的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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