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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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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震是在家门口卖肉的,能回来做饭,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帮忙,何必请人?特别是现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顾她。

“我要出趟远门,不放心你,这事就这么定了。”高震这回没给谭春娟回绝的机会,以前他是觉得自己在家能看顾着谭春娟才没请人,但现在他要出门去。

“好好的怎么要出门去?”谭春娟连忙问道。

“我去给二毛三毛还有五毛弄点嫁妆。”高震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谭春娟身边的五毛的脸,然后在五毛扭过头试图吃他的手指的时候飞快地把手伸开。

孩子越来越多了,三个丫头出嫁要嫁妆,两个儿子还要娶媳妇,他不能还指望着一个肉铺过活。

怀里的孩子软绵绵的,但就是这么一个还没长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让高震决定作出改变。

高震在驻军那里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县衙里那位师爷以为的那么硬,他只是正好认识这边的人,驻军要吃猪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时候他只有一个人,那些驻军给的价格又不高,其实送的不多,但现在他想好好发展一下这一块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里有很多饭店酒馆,吃不完饭菜都会倒掉,如果他找人把这些剩菜收集起来,再加上米糠猪草之类的煮了用来养猪,肯定能让猪长得很快——穷人家的猪只煮猪草吃,养一年也就百十来斤,有钱人家养猪时不时给吃点剩饭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养的猪多了之后,单单卖猪肉肯定是卖不掉的,但能送到驻军那儿去,他们附近驻扎的军队足足有两万,哪怕他们一个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够消耗掉他的猪了。

他是当过兵的,也知道有时候那些驻军不是没钱吃肉,而是根本没肉吃,如今虽然养猪的人家不少,但大多只养一两头,还都要养到年底才愿意卖或者杀,那些当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说要买几十头,除了年底根本就没处买!

就像吃菜,他们当初都是自己种了才有的吃的,可惜猪吃太多又太脏,军营里根本就没法养。

小镇往南马车走一天就有个大城,是府衙所在,因为有两条大河在此相交还非常富饶,高震在府衙北面买了一块临河的贫瘠的山地,雇了一些没活干的人开始养猪,不得不说他的想法是正确的,第一年,他就出栏了上百头猪,狠狠地赚了一笔,甚至就连平常清理出来的猪粪,都被周围的百姓抢着几文钱一担买走了——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来越有钱了,大毛虽然还在镇上卖肉,但四毛却去了城里的书院念书,就连二毛都嫁给了城里一个酒店老板的独子。

眨眼间,谭春娟再嫁已经二十年,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高屠户的发家手段放在现代是不被允许的哦~在现代,泔水除非经过特殊处理,不然不能直接给猪吃,会养出病猪,因为这年头酒店的厨房垃圾真的是包罗万象,猪就算能吃一切人能吃的东西也hold不住。不过古代调料少连辣椒都没有,剩菜里还绝不会混进去牙签塑料袋之类,再拌点米糠猪草什么的就成了猪最好的饲料了。

今天的第一更~还没写到虐渣要等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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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中)

“五毛,你又跑哪里去了?”谭春娟扯开嗓子喊起来,没一会儿,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就拎着裙子跑了过来:“娘,我这不是在吗?”

“鞋子上都是泥,你是不是又跑出去了玩了?”谭春娟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小女儿,她另外的两个女儿都是温柔娴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小女儿异常跳脱,他们在养猪场附近建了宅子住下之后,她更是越来越野,整天想着往外跑。

原本谭春娟是不在乎这些的,毕竟她自个儿小时候就漫山遍野地跑,但这两年这个小女儿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娘,我真没走远……还有,娘你能不能别叫我五毛了?”高倩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你哥都是秀才了,我还叫他四毛呢!”谭春娟略带骄傲地说道,她的小儿子脑瓜子名字,现在十六,竟然就已经考上秀才了!

高倩撇了撇嘴不说话了,谭春娟又道:“你快收拾收拾换双鞋,我们要回镇上去。”

他们现在为了看着养猪场,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但每次过年还是会回去的,今年谭春娟就选了十二月廿二出发,回去之后明天正好过小年。

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很快,谭春娟高震,还有高寻高倩就都坐进了马车里,对了,高寻就是四毛。

他名叫高寻字求索,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称得上前途无量,然而父母还是习惯叫他四毛。

马车晃晃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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