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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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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她放心,他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能熟练使用左手吃饭、写字了,还开玩笑地说,他本就是左撇子,是被他妈妈打成用右手的,现在正好回归左手,如此一来他的左右大脑都得到了锻炼,将来一定会有巨大成就的。

雾茫茫抱着程越,许下了她一辈子的承诺,“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程越,一辈子,只有你。”

有人或许会说,年轻人的承诺都不值得信任。

但是对当时的雾茫茫来说,那就是她一辈子最认真最想履行的承诺。

她的爱一辈子只想给一个人,不会让他同任何人分享,完完整整的都给他,这是她所能给予的最珍贵的爱情。

“我也是。”程越低下头,用额头抵着雾茫茫的额头对她道。

雾茫茫当时觉得那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而她何其有幸,在人生的前二十年里就找到了她的那扇窗户,让阳光照射了进来。

十七岁的雾茫茫就已经在开始畅想和程越结婚以后的生活了。

他们要生两个宝宝,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雾茫茫甚至都开始翻四书五经给宝宝取名字了。

说好了等她满十八岁那天,他们就拿着身份证去酒店的。

也说好了年龄一到,就去民政局扯证的。

可是那一切在高考结束后就都变了。

变化是那样突然,可又那样的理所当然。

从来不管女儿的雾老板和柳女士在她高中毕业这一年突然就跳了出来,关心起未来的女婿人选了。

程越来告诉雾茫茫,他要去美国的那天,阳光特别灿烂,刺得雾茫茫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

“我跟你一起去。”雾茫茫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这条路我想自己一个人走。”程越将雾茫茫的手从他的袖口挪开。

雾茫茫也知道自己不能怪程越,她的父母一定讲了很多很多难听的话,而一直靠自己走出来的程越也不应该受那种侮辱。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你父母面前向他们求娶你,而他们也能点头。”程越道。

现在想起来,程越真的没什么错。

而当时如果雾茫茫能理智的接受这个事实,那么今天的见面或许就会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曾经的初恋终于载誉而归,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说“请把你们的女儿嫁给我”这句话了。

可惜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感情也不可能封存起来,冰冻不化。

“可是你知道我并不在乎他们说的那些,只要能跟你在一起,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雾茫茫哭着去拉程越的手,她只是想要一个不会丢下她的爱人而已。

一个不会背过身去,假装看不到她哭泣的爱人。

“茫茫,我们都还年轻,其实并不能确定什么才是我们最想要的。我爱你,但是我同样爱我的理想。求你给我一点儿时间。”程越看着雾茫茫的眼睛道。

“你现在还小,觉得爱情就是全部,但其实人生还有很多的选择,等我回来,如果我们的感情依然没有变,我会信守我的承诺的。”

如果换成今天二十七岁的雾茫茫,她一定会举双手赞成程越的话的。

可惜不是。

当时雾茫茫只是一个强烈需求爱的小女孩儿。

雾茫茫的眼泪模糊了她的眼睛,让她再也看不清程越的脸。

那一次他们不欢而散。

之后程越就拒绝再见她,雾茫茫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程越飞美国那天,她从别的同学那里打听到他的航班后,赶去机场见他。

雾茫茫已经不太记得清,或者故意去遗忘当日的情况,不愿意想起自己曾经那么疯狂、那么卑微去求程越。

而程越只是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对她道:“茫茫,如果今天我没走,将来有一天我会恨你的。”

恨你阻止了我追求理想的脚步。

也恨你让我从此毫无自尊地面对你的父母。

爱情,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全部。

雾茫茫看着程越离开的背影,她的脑子想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她对父母的爱,他们可以视若无睹。

为什么她对程越的爱,会让他恨她。

为什么嘴里说只要她听话就会爱她的父母,转身就可以为了其他某个人、某件事、甚至某个无关紧要的晚宴就甩开她的手。

为什么承诺过一辈子的程越,为了理想转身就抹杀了六年的感情。

为什么她总是排在他们需求最末尾的那个可有可无的人?

人的精神的毁灭,很困难,但也很容易。

当她开始怀疑自己生存的意义的时候,她的灵魂就已经碎裂了。

雾茫茫曾经强行自我暗示,自我否认了那段回忆,但是当程越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时,事实就是在告诉她,不管她怎么逃避,她都将是那个被抛弃的人,那个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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