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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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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毕,眼风扫过眼前的两人。一身锦衣男儿装的言语可真精神好看,可她怎么还是男儿身份呐?郑王殿下暗自摇头,他这九弟纵横沙场智勇双全所向披靡,可这情场上征服女人的本事也忒逊了些。

报恩

郑王殿下这么一来,两人这顿美好早餐提早结束。言语被郑王拉着问东问西,事无巨细的关心言语离开后的点点滴滴,陆予骞被彻底干晾在了一边。

像郑王殿下这种没用伪娘气质却有婆妈属性的人,一旦开了话匣子是很难止住口的。刚开始陆予骞还坐在旁边一面漫不经心的饮茶,一面百无聊赖的听两人说话。

渐渐地他便开始觉得,他们无趣的对话吵的他脑仁疼,他不喜欢往女人堆里钻的一个原因便是觉得女人呱噪,叽叽喳喳没完没了令人烦躁。

他看看他八哥,再看看言语,一个呱噪的男人和一个温软懂得倾听的女人,不得不说陌生的两个人,从陌路相遇到彼此投缘相处得来,绝对是有原因。就像他喜欢言语,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她话不多,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绝不废话一句。

终于在忍无可忍时,他自动无声离座去了书房。偶尔无事可做时,他喜欢一个人安静的自我博弈。

言语和郑王前前后后加起来接近有一个月的时间没见,要把一个月内发生的事情聊完,绝不是一时半会能说尽兴的。又加上言语初来峪京,还没有机会出去走走,于是郑王殿下当下决定。

中午带言语去峪京最有名的盛泰酒楼吃席,下午请她去郑王府做客,顺便晚上夜宿在他府里,两人继续彻夜畅聊。

中午吃席和下午去郑王府做客的事情,言语一口答应,至于晚上夜宿的问题,她委婉的拒绝了。郑王殿下不是蠢人,他一看便明白怎么回事,也没再继续游说。反而是去酒楼的路上,陆予骞知道了这事,很是赞同言语去郑王府做客并留宿一夜。

当时陆予骞提醒言语,其实他不是担心郑王提议让言语住到郑王府去,他知道郑王不会提这个意见,他担心的是言语这个言而无信的家伙,自己主动恳求郑王收留。

他不想她离开,甚至恨不得她每时每刻戳在他眼窝底下,但他不会限制她的自由。有时他们兄弟间的面子还是要给足的,而且他也希望郑王和言语之间的交情能再深一些。

因为她在这里无亲无故,将来万一碰到他有事不在峪京,郑王也许能够看在兄弟面子,以及他们之间交情的份上对她多加照拂。

三人来到盛泰酒楼之前,郑王已先派遣小厮来此订好了雅间。他们是乘坐一辆马车过来的,到了之后郑王先行下车,言语紧随其后,腿脚不方便的陆予骞则留作最后。

言语下来后,陆予骞从车内出来,因考虑到他腿的问题,言语和阿笙在同一时间,不约而同的向他伸出了手。下一刻,两人眼角余光看到对方的动作,又同一时间把手缩了回去。

陆予骞很是无语的看看眼前这两个笨蛋,朝言语伸出了手,然后踏着木阶走下了马车。

双脚落地时,他故作腿脚无力的样子,手臂猛地用力一揽,圈着她的肩膀把她揽进了怀里。她身上有清淡的香味,不像他母亲日常用的脂粉香气,是一种清淡温和的香味。他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女儿香吧。

可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想要占的不露痕迹,就得适当的装装样子。他神色嫌弃地瞥她一眼,蹙起眉头抱怨道:“你早饭没吃饱么?怎么搭把手的力气都没有。”

大庭广众之下她被他公然搂住怀里,路人各色眼神齐刷刷的投射过来,她的脸都要羞臊的要埋进地底下去了。她红着脸,警告性的瞪他一眼,“别闹,很多人看着呢!”

他环顾众人,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理直气壮地道:“长眼的人都看到,我手拄拐杖腿脚不方便,我找个人扶一把怎么了?难道你想看着我栽倒在地?”他这么一说,忽然觉得腿伤不好,倒也不是一件烦恼事了,最起码是亲近她的最好借口。

她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她无话反驳,无力的点头应承,“是是是,您说的对。那咱进去吧,别站这里任人观赏了。”

他明朗一笑,眼底带着一丝狡黠和得意,像是一个争糖果获胜的熊孩子。她乜了他一眼,他美眸一瞪,挑衅地朝她挑挑眉。

“我觉得你比我的拐杖好用,以后我不想用拐杖了,你做我的拐杖,好么?”

她感觉仿佛看到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好么,当然不好!她翻了翻白眼,皮笑肉不笑地说:“谢谢夸奖。不过我本来就不高,再被您再这么一压,怕是更不长个了。”

厚颜无耻的人,绝对有本事令人分分钟不想再同他说一句话。她话音刚落,就听到他流利的接话道:“你还没睡醒呢?也不看看自己的高寿,还长个,嘁。不过你这身高配我挺合适的,你看……”他站直了身子,比划了一下两人的身高差。

言语看了看两人的身高差,目测身高相差十五厘米左右,基本符合情侣身高的标准,倒是蛮般配的。

“你看高度多合适。就这么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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