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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爸[六零] 第12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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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想,要是嫂子担心的是他就好了。

要是嫂子眼里有他就好了。

不,其实嫂子眼里是有他的,只不过没有男女之情,只有长嫂对小叔子的维护之情,仅此而已。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也不是很意外。

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他知难而退,只要那个男人对嫂子好就行。

现在看来,那个男人果然是个良人,嫂子的眼光一向是好的。

好到让他自惭形秽。

难怪嫂子看不上自己,这小瘦身板,这细胳膊细腿,要是不好好锻炼锻炼,将来怕是连给老迈的父母端屎端尿都费劲吧?

想到这里,天晴站了起来。

他把心头的那一丝丝酸涩和不甘驱走,豪气冲云:“你说得对,自己的感情跟别人没关系,自己觉得甘之如饴就好,至于别人回应不回应,那不重要!为了那个人努力奋斗的每一天,往后回忆起来都是美妙的!来吧天朗,过几天插秧,无论如何我要拿个标兵回来,给自己争口气,也给咱爸咱妈争口气!”

“要去你去,我只管修我的机器。”天朗没有他这么一惊一乍的,也没有他情绪化。

他走到柴油机旁边,继续捣鼓去了:“嘿,别发疯了,来,搭把手。”

天晴赶紧跑过来,兄弟俩相视一笑,忙忙碌碌,自得其乐。

安五湖最近的日子不好过。

他是家里六个兄弟里长得最斯文瘦弱的一个,也是最书呆子的一个。

他曾一度怀疑自己这种人是找不到媳妇的。

只要是对着陌生女性,他一开口必定磕巴。

为此,他没少遭人嘲笑,要不是爸妈宠着,要不是兄弟姐妹护着,他可能都没有勇气从书本里抬起头来。

所以他在毕业后毅然决然离开了老家,去往遥远的南乡支边。

在这边,民风异常淳朴,这让他很是放松,很是自在。

他一度以为自己找到了世外桃源,可突如其来的一场意外,击碎了他的幻想。

生活里血腥和狰狞的一面,在他面前赤裸裸地展开。

他在某个教书回来的傍晚,偶遇了那个被扒光了衣服丢在溪边的女人,天真的灵魂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和撕裂。

这个女人是十里八乡最最有名的大美人,有人说她将来一定会嫁给大官,或者做个首长太太,再不济也得是个公社书记的媳妇。

可那个藏在暗处的禽兽毁掉了她的未来。

她像个失去了价值的破布娃娃,被人丢在了溪水潺潺的荒野。

身上遍布淤痕,那是一个弱女子反抗无效后惨遭禽兽□□的罪证。

可在这样一个大环境里,人们并不会谴责禽兽的无耻,只会嘲笑女孩是个失贞的荡妇。

他几乎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决定。

他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罩在女人遍布伤痕的身体上,为她留住了最后一丝尊严,随后将她抱起来,带去了自己休息的竹楼。

地处边境的小山村,只有他这么一个老师,因此他可以单独居住在这无人问津的山间小屋里面。

他为她清洗身体,为她采集草药,为她冷敷伤口……

等不到她醒来,便留下一封书信,继续上课去了。

他在信中这样写道:我想保护你,但我不能替你做决定,所以我有两个提议,你考虑看看:一,我娶你,只要我娶你,别人就不知道你遭遇的不幸;二,报警,我会出庭作证,帮你伸张正义。无论你做出哪个决定,都请等我回来。——安五湖

那一天,他上课的时候写错了好几次拼音,板书也歪歪扭扭,逗得学生哈哈大笑,可他的心里却在流血。

那么纯洁的姑娘,那么美丽的姑娘,为什么命运要跟她开这样的玩笑?

为什么?

这里不应该是世外桃源吗?

为什么淳朴的山村里,会有这样的禽兽?

他想不明白。

放学的时候,他不像以往那样留下来陪孩子们唱一首歌,而是第一时间往回赶。

他以为她会离开竹屋,或是自尽,或是远走他乡,从此隐姓埋名,消失在熟人的视野里。

因为故事里都是这么写的。

他很着急,以至于他一路跌跌撞撞,磕了好几个伤口。

等他擦拭着嘴角的血迹赶到竹屋那里时,却看到那个禽兽又纠缠了过来,动手动脚,好生下作。

而这个叫溪云的姑娘,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情急之下抓起了厨房的菜刀,横在了自己脖子上:“你别过来,我是安五湖的妻子,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那一刻,姑娘家的泪光化作了安五湖无尽的怜惜,那一声掷地有声的“安五湖的妻子”更是给与了他无穷的勇气。

他怒喝一声扑上去,用自己瘦弱的身躯将那禽兽制服在地,打得他满地找牙。

而溪云,为了不让这个禽兽出卖自己,也发了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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