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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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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是想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质问谢彦文,两个人有没有因此发生争执,继而交恶反目。

这日傍晚,薛氏打发人来说,明日暂停一天学,为着隆庆公主府摆宴,三爷预备带着裴熠一起出席。

等传话的人走了,安平在一旁感慨,“瞧三爷这上心劲儿,竟是把孝哥儿当家业继承人栽培了,什么时候都不忘给侄儿铺路。”

仝则心念一动,漫不经心道,“三爷自己将来也会有孩子,不过都是一家人,现在疼孝哥儿也是人之常情。”

安平啧了两声,“将来?”他表情一瞬间变得有些耐人寻味,反问仝则道,“不好说,三爷过了年也二十三了,要说这样出色人才,怎么一直不找人家?”

仝则顺着他的话,表现出一点好奇,“怕是,没有看得上的吧。”

“嘿嘿,算是猜对了一半。”安平幽幽看着他,“可满京城那么多淑女,再不济总有几个出挑的,就是出洋那二年,也不见带一个丫头跟着。这里头的关节,你细琢磨去吧,那可是正儿八经秘不外传的。”

莫非他不能人道?仝则想到这词儿,不觉暗笑,又或者,他其实是个gay?

默默抖了一抖,这样不好,不能因为自己是,就看谁都像基友,但要说如裴谨那样的美人,其实也大有这种可能,原因无他,自恋嘛。

可裴谨该算是身负家族重任的,看那永远波澜不兴,极致淡然的好风度,更加不像是个任性的人。何况不管任何时代,贵族阶层都不忌讳双性恋,大可以娶了老婆,再和喜欢的人厮混。

仝则琢磨了一会,对裴谨的故事到底没那么大兴趣,便认真整理书本,半天过去,忽然见安平手捂着肚子,眉毛拧成一团。

他上前,先拉着安平坐下,询问哪里不舒服。

“胃里忽然疼得厉害,这是老毛病了,这个时节偏也爱犯。”安平说话间,额头冷汗直往外冒。

仝则回身倒了热水给他,“还能走么?要不我先扶你回去。”

安平摆手,话说得有气无力,“哪里歇得,一会儿还得去打点车马,哥儿出行的事儿,一向都是我负责的。”

说着又发出阵阵哼唧。仝则正打量他脑门上的汗珠,心道不像是装的,安平这时眉头皱得已愈发紧了,断断续续道,“不过你看我这模样,明天出门也玄了……要不你受累,帮我照看下,回头我再去跟太太告假。”

都求到他跟前了,仝则索性大方一笑,“不是什么大事,你只管好生养着吧。”

据安平说,裴熠日常骑的那匹小马叫凌云,非常矜贵,所以今晚务必要喂好,胡噜顺了毛,省得明天半道上闹脾气惹麻烦——也不知是个什么神骏,反正听上去就像是不好伺候的主儿。

腹诽过马儿,仝则心里泛起嘀咕,安平往常身体不错,并没听说有什么宿疾,赶巧明天出门,他今天却抱恙,又把差事堂皇地交给了自己。加上他曾试图挑拨自己和谢彦文的关系,仝则决定留个心眼,谨慎行事。

去到马厩,和负责看马的人闲聊两句,那人原本打了酒,正预备吃晚饭,也就没多理会这茬,只让仝则自己看着凌云吃草就是。

小少爷的坐骑身量有限,一眼望过去很好找。仝则站在马厩前,端详一刻凌云,禁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声好!

通体纯白没有一丝杂色,模样相当俊,绝对是匹纯血良驹。

此刻它正一脸傲娇,仰头打着响鼻。低下头,不情不愿地闻了闻草料,扭过身子,半天都没再动弹。

仝则忽然心念一动,走近些,伸手把旁边放着的草料挪过来,又展颜对小白马咧了咧嘴。

不知道从马的角度看过去,他这幅模样该算俊朗还是该算可笑,反正凌云斜睨他两眼,又嗅了嗅新换过的晚餐,终于低下骄傲的头,颇为斯文的吃了起来。

看来自己的被害妄想发作的挺及时,仝则蹲下身子,顺势从方才那堆草料上抓了一把,搁进衣服口袋里,看着凌云吃完晚饭,才慢悠悠溜达着往回走去。

翌日一早,仝则等人伺候了裴熠更衣,小小少年穿一身绛紫色百蝶穿花箭袖,头戴紫金冠,双颊饱满,眉目润致,很当得起他名字里那个熠字。

仝则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要是选人来演贾宝玉,裴熠简直再合适不过。

安平这日果然告了假,因裴熠骑马,仝则和谢彦文也便骑着马跟在他身后。

幸亏上辈子兴趣爱好广泛,仝则在英国学了点半吊子马术,不然这会儿可就露怯了,毕竟一个武将家出身的少年不会骑马,任谁恐怕都觉得说不过去。

他在后头跟着,前方是裴熠在专注和裴谨说话。叔侄两个端坐马上,一样都是蜂腰猿背身姿笔挺,服色秩丽绰约好看,浑然天成就是一道风景线。

只是仝则的目光,很快还是被街面上的店铺和行人吸引了去。远远地,他就看见前头一家裁缝店,又或者也卖成衣。那家铺面有三层之高,乌木色的大门两边镶嵌有玻璃窗,透过窗户能看见内饰装潢考究,店内摆放着一整扇山水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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