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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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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穿越过西黑荒原,小心的越过了北秦的土地,用时一个月,才来到了位于秦国最北端的白蛉郡。

白蛉郡位于秦国最北端,距秦国的北疆大营不到三十里,但是却向来是个三不管的地界。这里地势复杂,处在北秦和西川两国大军的交接地,西川的炎帝城,快马奔袭到这里不到半日的路程,而再往北便是匈奴人的地界了。

这里人口虽然不算大多,但是却聚集了各个种族。有匈奴人、色目人、犬戎人、穆连人、秦人、西川人、还有原道从东齐和南楚来这边收人参貂皮的商人,总之鱼龙混杂,外地人极多,倒是个容易生存的地方。

青夏之前和杨枫定下了两月之期,说好了在这里见面,在掌管黑衣卫的一段时间青夏曾经满世界的寻找过杨枫,可惜没什么结果。现在想来楚离既然几次大战都是瞒着她的,那么黑衣卫的真正统领之权,还是握在楚离的手里,他若是不想青夏找到杨枫,黑衣卫自然也就调查不出什么。楚离这样的一个人,连忠心耿耿的西林家都不相信,又怎么会相信已经背叛过他一次的杨枫。

就这样,青夏就在白蛉郡住了下来。西黑马贼们死性不改,来到这边很快就跟关外的马贼强盗接上了头,青夏也不要求这群人跟着自己吃萝卜啃咸菜当好人,就放任他们去了。

这个混乱的年头,什么买卖都有人在做。他们不去打砸抢,自然还有别人顶上。只是由于青夏住在这里,马贼反而不再骚扰白蛉郡,倒也算为郡上的百姓做了件好事。眼不见心不烦,青夏也不去在意这帮家伙又跑到哪里去打劫舍。

班布尔一家是青夏在这里认识的一户猎户人家,班布尔的父亲是个酒鬼,总是在郡上鬼混,很少回家,这家的女人却是一个勤快老实的人,独自一人养大了四个孩子。

大儿子叫旭达烈,是白蛉郡有名的猎人,黑夜里百里之外就能听声变位的射中过路的老鼠,小伙子二十出头,长的一表人才,是当地姑娘们心仪的对象,每天早上门都会堆满求爱的茗筱花,很是出名。老二叫那克多,今年才十五岁,但是长的却很壮实,十七八岁的孩子也没有他高大,火爆脾气,倔起来像头蛮牛一样。老三就是班布尔,今年才十三岁,人小却机灵的很。老四是个女孩,才只有五岁,整日在家里缠着几个哥哥,现在她有了新的目标,整日的缠着青夏,没个消停的时候。

这一住,就是两个月,距两月之期,已经过了四十多天,青夏沉住气在雪坡上搭了房子,想再等等杨枫。她考虑了一下,若是路上出事耽误,顶多不过两个月,要是再一个月杨枫再不来,少不得就得再去一次南楚盛都,混进皇宫到丹妃那里去打探消息,毕竟当初擒拿自己和杨枫的三伙人,楚离和乌丝媚尔都没有什么收获,杨枫若是出事,这账就只能算在朱丹臣的头上。

“那克多、班布尔你们回来啦!”一声爽朗的声音突然响起,一匹骏马旋风般的就冲了过来,马上的青年高大帅气,眼神明亮,轮廓微微有点像北面的胡人,但是眼睛的颜色却是黑的。

“夏青,你也来了。”

为了寻找杨枫,青夏不得不用了夏青这个化名。反正名字对青夏来说向来都只是一个代号,也没太在意。笑着跳下马来,接过班布尔,转过头去对旭达烈说道:“听班布尔说你又去打猎了,小心遇到穆连人。”

“呵呵,”旭达烈爽朗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我不怕他们。”

就知道他会这样说。青夏翻了个白眼,拍了拍班布尔的脑袋,说道:“去把我前几天留给你的作业拿过来看看,日月?真亏你能念得出来,真是给我丢脸。”

“洁玛阿古!”一声娇嫩的声音突然响起,青夏还没垂下头去,就见一个一身披红挂绿的肉球向着自己飞速而来,嘭的一声撞在她的大腿上,两只白胖的小手死命的抱着她,大声的控诉道:“班布尔是坏人,烤了我的兔子。”

“阿茉叶,”青夏弯着腰,蹲下身子,看着还没有自己小腿高的小女孩,急忙说道:“你怎么跑出来了,外面多冷。”

阿茉叶的注意力立即被转移,连忙手舞足蹈的说道:“阿妈给我做了新袍子,暖和。”

青夏看着她那身花哨的袍子,微微一笑,一把将小孩抱起来,阿茉叶又圆又胖,伸出手来环住青夏的脖子,很记仇的嘟起嘴,像个受气的小可怜,“洁玛阿古,班布尔烤了我的兔子。”

“阿茉叶,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就知道跟洁玛阿古告状,兔子是我烤的,我也吃了,你能把怎么样?在说了那克多也吃了,你怎么告他的状?”

那克多闻言大大的不乐意,粗声粗气的叫道:“我又不知道那是阿茉叶的兔子,班布尔你这个狡猾的狐狸。”

“好了,都回去吧。”旭达烈出声制止几个小萝卜头无聊的吵架。颇有威严的说道:“阿妈还在家里等着呢,阿茉叶,等明天我进山里去抓一窝冬的狐狸崽子给你,等明年冬天,就可以做一身狐狸皮子的袍子了。”

“真的?”阿茉叶大喜,开心的笑了起来。

绕过一片树林,一座村寨就出现在眼前,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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