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去上班(2 / 2)
了。
终于把应该发的电邮都发出去了,她关了电脑伸了个懒腰。离开时在电梯那又遇到了他,她这才发现这层楼只剩了他们。
“ao,你的名字中国人?”
“是。”
他用中文说:“你好,我叫caeden,从加尼福尼亚来的。”
这些年宋毛毛听过不少美国人说中文,但是他的发音算是很不错。宋毛毛笑了笑也用中文回他:“你好,我叫宋毛毛。你的中文真好。”
“谢谢,我中学的时候在中国做交换学生,学过普通话。”他稍有腼腆继续用中文说,“吃饭了吗?”
她喜欢这个接地气的搭讪。宋毛毛被他逗乐了换了英文跟他说:“还没。你不是刚搬来的吗?带你去这附近一家不错的餐馆?”
坐在她车里,他惊喜地问:“你喜欢车?”宋毛毛犹豫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道:“喜欢。”
他的笑配着微卷的头发,像是棕榈叶间透过的艳阳。他说:“我也喜欢。”
后来他们又见了几次,从周一约到周末。在半山上,开车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在滑板公园里,他教她tictac,抓着她的手从小碗上滑下;在酒吧的高脚凳上,他把外套脱下绅士地问她,要不要盖住她裸露的大腿。
最后一次见面是几个星期前,喝了几杯以后,caeden问她感恩节愿不愿意一起去他父母家。她装着喝多了说要想想,可是在下车之前还是跟他接吻了。
他慢慢靠近她,身上古龙水的味道恰到好处的似有若无,宋毛毛对他无可挑剔。她也侧身看着他的唇,把头凑了过去,口腔被他的舌头一点一点的温柔占领。她很喜欢,想要更多更多。呼吸变得急促的时候,他们分开了一会儿,在她主动伸手摸了他的脸后,舌头又交缠在了一起。
他嘴里啤酒的味道跟她嘴里的野格酒融合在一起,她准备结束了这个吻就邀请他进她的家。却在闭眼的瞬间忽然记起,曾经坐在阙横的车子里。引擎很响,车里却很安静,静得她的心都停止了。
那种静,让你再无法忍受喧嚣。那种低沉性感的引擎声,让你无法忘记它第一次停在你窗下时,带给你的悸动。
她睁开眼睛,离开了他的唇,低声跟他说:“对不起。”
不知道是第多少次了。她还是不行。她湿不了。她还在跟自己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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