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25)(3 / 3)

加入书签

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 不仅击溃了敌人, 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 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因为抓它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当时的他兴冲冲地跑来神庙,兴冲冲地跟塔希尔大说特说,仿佛生怕说得不够仔细就引不起听众兴趣似的,将自己上战场的全过程描述得活灵活现精彩绝伦。

说到最后,拉美西斯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够厉害的了,但偏头一看,本应该有所反应的人反而回应平淡。

可能是因为,塔希尔做久了大祭司,身上那点属于人的生气越发见得稀少,能远远观望到的似乎只有神性不对,应该是他想太多了。

拉美西斯不相信这是塔希尔的问题,也觉得自己更不可能有问题。

那么,问题肯定就出在时间和空间上了。

刚得来的爱宠就此被委以重任,拉美西斯只要有空就会找来一张莎草纸,在上面龙飞凤舞地书写一通,之后便好好地扎成一卷,让机智的爱宠带着信飞到神庙去。

鹰对神庙内大祭司的住处印象深刻,来来去去了无数次,就跟它的主人一样轻车熟路。

大祭司对不分时间想来骚扰就会来的这对主仆持保留意见,没说不乐意,当然也没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就是了。

拉美西斯的直觉其实没什么错。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塔希尔给人的感觉确实是越发冰冷了。

以前还是少年的大祭司尚且只是孤高冷淡,还没高到令人不自禁心生仰望,不敢靠近的程度。

那时间就是将这块冰石打磨得越加尖锐的冷风,也是将它雕琢得通透孤绝的寒霜。

明明这些年过手的凡尘俗事比以前只多不少,还掺杂了不少浑浊说不清的因素

这个青年也是奇怪。

他非但没有染上半分艳俗和浮躁,更无半分铜臭污腐,反而是神的气息增添了更多。

卡纳克神庙已经完全被这位年轻的大祭司所掌控,其势力范围也不加掩饰地向外延伸,成为在朝堂之上也无法忽视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人民崇拜他,对他的追捧渐入疯狂。步入晚年的法老也从不干涉他,仿佛从未将其视作威胁。

既强势地追求权势,将自己能得到的全都紧抓在手中。又不知为何显得高不可攀,如只存在想象中的高山之上的雪莲

大祭司塔希尔将这两种矛盾的形态集结于一身,还能显出纯粹来。他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人物。

拉美西斯会感到两人之间的距离拉开了,很大可能是因为塔希尔性格方面的变化。

大祭司以前虽然也不爱理人,但有些时候被烦狠了,还是会理的,而且偶尔也会漏出点譬如生气或者生气或者生气之类的挺可爱的小情绪来。

但现在他不会了。

具体是什么情况不太好说,总之直接受害者拉美西斯王子表示,废话不要太多反正看了就知道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