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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所谓换心(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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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堆的废话。

他取名为风,是因为程独的评价,没有定性。

事实上证明,风四的确没有多少定性,成年之后更是风流成性,流传于花丛之间。全国各地开着各式各样的风氏妓院,风氏客栈。

关于他的风流也是有起源的,当年十三岁的时候情窦初开,在大街上碰上一名他喜欢的少女,便上去求爱了。十四岁时候的风四不会打扮,穿着的不过是很普通的粗布衣,那个时候邪教教主还不是程独,程独让他低调点,不许他乱出风头。更甚者风四的脸部还没有长成,身体很矮,又因为好吃双颊很胖,那双桃花眼也因为肥胖像是猪皮眼,五官也分辨不出来。

那少女年约十六,正是芳华年龄,见到自己被一胖小子求爱,当场嚎啕大哭起来,说自己倒了八辈子的霉。大街上一番人讲这件事情看在眼里,对风四不由冷嘲热讽起来,风四气结,却不敢公然闹事,便闷闷不乐地回去了。那天晚上他跑了回去,拿了一镜子照了照自己,又看了看程独,然后喃喃自语,“大哥,为何我与你相差这么大。”

“你早餐吃得是我的十倍,中餐吃得是我的十倍,晚餐吃得也是我的十倍,你一天五顿,我一天三顿。”程独正在埋头制定下一步的计划,头也不抬淡淡道。

“大哥,你那胃是因为跟着蛇变小了么?”风四懊恼地眯起了眼睛,一时忘记了这是程独的禁忌,突然反应过来,却不敢去看程独生气的脸,朝他点头哈腰,道歉了几下跑走了。自从那日起,风四练武的时候不再偷懒,吃饭的时候吃成程独的两倍就放下了筷子,偶尔饿得受不了了才会拿一块糖放口中嚼嚼。刑七年龄最小,而且身体长得很瘦小,因此手头上有很多大家给他的零食,他总是喜欢在风四节食的时候在他的旁边啃,风四对他教训了几次,刑七总是不听,终于有一次风四发飙了,跑到他房间去抢走了他所有的零食,不顾刑七到他房中哭喊将他踢了出去,“让你炫耀。”

风四面对着这一大堆的零食,想了大半天,对自己念叨了几句,“风四,你想要女人,还是要零食?”

想通之后,所有的零食被他扔到臭水沟去了。

过了一年之后,不知道是以为动多了,还是吃少了,风四长高了,身形也变得修长,当他发现自己与程独长得差不多高的时候,又去照了照镜子,镜中的少年哪里还是原先那个矮胖小孩,五官异常精致,那双猪皮眼不知道何时变成了桃花眼,熠熠发光,鼻子高挺拔尖,唇色红润,轻笑起来带了几分妖娆。

风四又再次将自己与程独比对,良久之后道,“大哥,我发现,我笑的时候比你俊。”

那天风四到街上按自己独特的眼光买了很多服饰,回去的时候又替自己修剪了头发,让刘海更加飘逸。他的衣服也不再素气兮兮的,反而穿着很是招摇,除了大红色,他什么颜色都穿过,而且穿得很有味道,所谓大雅大俗就是这个道理。

男儿总会长大,只是他的长大是从外表开始。程独其实挺见不惯风四穿得不三不四的,不过他也懒得管这些,只要他定期完成他派下的任务就行。

一段时间之后,风四的名号在城中流传开来,传言就是一名俊男人从天而降,穿得衣服很有品位。

风四一时之间也是城中的香饽饽,所有的未婚女人在他出来的时候喜欢跟着他跑。奈何香饽饽也不会永远是香饽饽,掉到了臭水沟里的香饽饽就沦落到不被人待见。

有一日,风四照样走在大街上招摇,不期然地碰上了一年前被她求爱过的女子,便上前礼貌地问道,“姑娘可曾记得我?”

那名女子一愣,她不可能将此人与一年前的那矮胖小子联系在一起,她摇头说,“我没有见过。”因为期间风四朝她抛了一个媚眼,此女话说得结结巴巴,脸色也红了一些。

“姑娘可太没有良心了,在下可是思念你思念得紧啊……”风四自小会甜言蜜语,一双桃花眼又将此女子迷得七荤八素的。

他开始编造谎言,“姑娘可曾记过去年,在下捡到过你的手帕?”

此女子当然不记得有这样的事情,可是风四却不紧不慢款款道来。

风四也是有耐心之人,认定了此女子就开始展开强烈的追求攻势,此女子在第三天之后便落入风四的魔爪,交心了。

第五天之后,交身了。

第七日之后,交了一辈子。

第十日之后,却,被抛弃了。

因为此女子的到处哭诉,从此风四从一俊美公子哥沦落为忘恩负义的臭男人。而风四对这些所谓的名声一点也不在乎,别人说别人的,他继续做他的。即使他拥有这么一个破名声,对他趋之若鹜的女人依然有一大批。尝过女人的滋味之后,对女人一下子感兴趣起来,从骗到床上到抛弃似乎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在短时间他玩得不亦说乎。

时间长了,就感觉到了甩女人是一件就比较麻烦的事情,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即使他有的是办法周旋,也开始烦躁起来。索性不在找那些爱慕虚荣的良家妇女,反而是将程独给他的产业全都变成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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